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度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啦

浏览量:5911    作者: 日期:2017/6/13

   一、缴费时间

2017年度芒市城镇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时间为2017年5月1日至9月30日。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2016年德宏州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38元,按上年度全州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4938×80%=3950元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0.5%,即:3950×10.5%≈415元×12个月=4980元,2017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为220元,合计4980+220=5200元。

三、用人单位缴纳城镇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标准

1.用人单位申报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4938×60%≈2963元,最高缴费基数为4938×300%=14814元。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费率为2%,单位缴费费率为8.5%,2017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为220元,其中:单位缴纳150元,个人缴纳70元,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

2.用人单位申报缴纳工伤保险的费率为0.2%—1.9%,其费率需根据不同行业类别核定,并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农民工工伤保险按4938元核定缴纳。参保人员年龄为:男性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女性年满16周岁至55周岁的中国公民。

3.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生育保险费率为0.9%,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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