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府部门的人事调动先由股室把关、收集材料,汇总后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交党组会;
3.政府部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的惩戒、辞职、辞退由股室调查核实,掌握资料后提出处理意见,交由分管领导审批;
4.政府部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的工龄认定由股室调查核实,收集材料后提出处理意见,交由分管领导审批。
5.受理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的申诉控告,股室不能解决的复杂问题及时上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交党组会。
6.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招考计划,由股室按照相关规定审核、汇总,提交党组会,并根据党组会决定完善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
7.历史遗留敏感、复杂的人事问题,提交分管领导阅处。
8.负责全市政府部门落实三项制度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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