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2.参与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3.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对在基金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党组会提出拒不配合、拒不改正人员的处理意见;
4.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离任审计工作;
5.牵头拟定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及投资政策;
6.承担芒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7.负责人社局各类统计工作(除党员统计和干部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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