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摘要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25号)、《德宏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德财农〔2024〕31号)和《芒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芒财农〔2024〕79号)文件精神,下达芒市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31万元。为进一步提升芒市生猪产业生产发展,加速生猪品种改良及群体增量,扩大生猪产业优势,结合芒市实际,编制芒市生猪品种改良项目实施方案。
(一)全市生猪生产基本情况
2023年末全市生猪存栏10.1625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0.9859万头,出栏14.3072万头,猪肉产量1.2409万吨,产值2.87亿元。生猪存栏2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28个,生猪存栏2.1万头,其中能繁母猪0.21万头,出栏1.9万头。
(二)项目实施地点及对象
江东乡、五岔路、风平镇等乡镇符合条件的规模养猪场及部分有条件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
补助的规模养殖场目前至少存栏50头生猪以上,且具备配套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养殖、粪污处理、防疫等设施,保证正常运转,有必要的养殖从业人员。养殖场(户)针对补助的母猪至少饲养2年以上。
(三)实施时间
2024年11月至2025年5月。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目标
项目主要以改良提升养猪场基础母猪群数量和质量为目的,计划采购后备二元杂交母猪(滇黑母猪)200头(体重在每头50公斤以上),发放给符合条件的规模养猪场和有条件有意愿的散养户,以增加母猪群体数量,品种改良,提升养殖场产能。通过项目的实施,全市能繁母猪存栏达到1.0万头以上,肉产量达到1.66万吨以上,进而带动全市生猪产业发展。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投资31.00万元。用于购买后备二元杂交母猪(滇黑母猪)200头(体重在每头50公斤以上),采购价格为2000元/头,每头补助1550元,不足部分由养殖场(户)自筹。
二、改良及饲养技术方案
随着消费者对肉制品的安全、健康和营养的重视,人们对猪肉质量安全和品质也提出新的要求,居民的消费习惯正逐渐向重视食品安全和偏好高品质方向发展,这种转变在消费水平较高的城市表现得尤为明显。目前“生态猪肉”“有机猪肉”“黑猪肉”成为安全、营养、健康的代名词,满足了大众新的消费需求,然而猪肉品种不一、品质良莠不齐,且其养殖数量与普通猪的养殖数量相比非常小,很难满足日益增长的高消费能力、高品质人群的需求,黑猪肉及其他高端猪肉的潜在需求量不断上升,呈现出广阔的市场前景。本项目以品种改良生产黑猪为主,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规模化黑猪养殖生产基地,以满足当前市场的极大需求,进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并推动芒市生猪养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品种改良方案
主要以黑母猪作为母本,利用巴克夏公猪、新淮公猪、北京黑公猪为父本,改良、扩繁黑猪基础母猪群体,生产二元杂交种猪和三元商品仔猪,以满足社会对黑猪需求,带动生猪产业发展。发展周边农户及区域养殖商品黑猪,逐步完善黑猪品种选育、扩繁、商品猪生产、销售及加工的产业链,带动广大农户养猪致富,满足市场对优质安全肉品的需求。进而提升养猪业由资源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
(二)黑猪的饲养管理
1.滇黑猪的饲料以谷物、蔬菜、水果和动物蛋白为主,确保营养均衡。定时定量喂食,避免过量饲喂,以免浪费和污染环境。同时,注意饲料的品质,避免使用霉变或污染的饲料疫病防治。
2.定期进行疫苗接种,防治常见猪病。定期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保持猪舍清洁,定期更换饲料盆和饮水设备,防止二次污染。对病猪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配种与母猪管理。配种时可将公猪和母猪放在一起,采用人工授精的方法提高受孕率。对于母猪的管理,需特别注意其健康状况和饲养环境。详细观察与记录。
3.每日观察猪只的行为和健康状况,记录饮食、环境湿度和温度变化,以便及时调整饲养管理。
(三)黑猪饲料营养要求
黑猪饲料的营养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蛋白质和氨基酸:后备公猪的日粮中,可消化粗蛋白和赖氨酸的适宜含量分别为13%和0.65% 。
2.消化能:消化能每公斤日粮中保证在10.95MJ为宜1。
3.微量元素和维生素:日粮中应保证适量的微量元素和维生素。钙、有效磷含量分别以0.65%、0.55%为宜。必须添加的微量元素包括铁、铜、锌、锰、碘和硒等。维生素A、E和D的适宜添加量分别为40001U/kg、451U/kg和2201U/kg 。
4.饲料原料的选择:应饲喂专用饲料,严禁使用发霉变质原料,并适当添加脱霉剂。尽量避免使用棉籽(粕)饼。
5.饲喂管理:应定时定量饲喂,避免过量饲喂,以免浪费和污染环境。母猪分娩后应逐渐过渡到正常饲喂量,以保证有充足的奶水来哺乳。
6.饲料配方如下:严格豆粕减量,饲料配方为玉米44%、豆粕15%、麸皮7%、青储发酵料30%、预混料4%。分娩7天以后开始补饲青绿饲料。
(四)黑猪的免疫程序
经产母猪免疫 |
头份 |
帝维稳(猪瘟) |
1头份 |
(东方伪净)伪狂犬 每年3次 |
2头份 |
(东方圆)圆环病毒每年4次每次1头份 |
1头份 |
产后14—15天细小病毒2ml肌肉注射 |
1头份 |
圆蓝多抗一年4次 每次8—10ml肌肉注射 |
8ml |
每年3月份乙脑一头份肌肉注射 |
1头份 |
口蹄疫每年10月份2次(间隔28天)或者跟胎走 |
1头份 |
后备母猪免疫 |
|
6月龄(东方圆)圆环病毒2ml肌肉注射3周重复免疫一次 |
1头份 |
配种前一月细小病毒2ml(间隔15天加免一次) |
1头份 |
(东方瘟净)猪瘟E2苗 |
1头份 |
(东方伪净)伪狂犬2头份肌肉注射(28天复免一次) |
2头份 |
圆蓝多抗8—10ml肌肉注射(28天复免一次) |
8ml |
口蹄疫2ml肌肉注射(28天复免一次) |
1头份 |
注:所有疫苗间隔一周 |
|
种公猪免疫 |
头份 |
帝维稳 |
1头份 |
东方伪净 |
1头份 |
东方圆 |
1头份 |
圆蓝多抗 |
1ml |
乙脑 |
1头份 |
口蹄疫 |
1头份 |
细小病毒 |
1头份 |
仔猪免疫程序 |
单位 |
1日龄:(东方伪净)伪狂犬滴鼻1头份 |
1头份 |
3日龄:补铁1ml |
1ml |
7日龄:喘苗1头份 |
1头份 |
14日龄:(东方圆)圆环病毒一头份 |
1头份 |
21日龄:喘苗二免1头份 |
1头份 |
25日龄:圆蓝多抗2ml肌肉注射 |
2ml |
50日龄:圆蓝多抗4ml肌肉注射 |
4ml |
60日龄:(东方瘟净)猪瘟E2疫苗 |
1头份 |
60日龄:(东方瘟净)猪瘟E2疫苗+东方伪净)伪狂犬1头份肌肉注射 |
1头份 |
70日龄:口蹄疫疫苗2ml肌肉注射 |
1头份 |
90日龄:口蹄疫疫苗2ml二免肌肉注射 |
1头份 |
三、售后跟踪服务管理
为提高养殖场(户)养殖效率和质量,对售出的母猪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服务。
1.销售的后备母猪进场后,销售企业技术人员蹲点观察、指导喂食和防疫,直到小母猪进食、生长正常。
2.在形成规模的地方 (一般是100头以上),销售企业派专业技术人员常年跟踪观察,指导防疫。
3.在母猪发情后,销售企业派专业技术人员亲临指导、帮助完成人工授精一胎。
4.后备母猪在运输过程中非故意原因造成死亡的,销售企业全部赔偿。除了人为造成死亡,后备母猪进场7天内死亡的,销售企业包赔。
5.按照销售企业饲养标准饲养到发情期不会发情的通过公司技术人员鉴定后重新发。
6.母猪出厂前必须佩戴耳标。
四、项目实施进度
(一)实施期限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2024年11月—2025年5月。
(二)进度安排
1.2024年11月前具体完成项目实施地点的落实,编制上报实施方案。
2.2024年12月至2025年4月,全面完成生猪发放;
3.2025年5月完成项目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该项目顺利开展,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及时采购种猪,成立芒市生猪品种改良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方关系,督促检查,组织验收,落实物资采购等工作。领导小组由芒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市财政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成员单位及项目实施乡镇主管副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芒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站,办公室主任由畜牧站站长杨善海担任,负责处理相关日常事务。
(二)组建实施团队
由芒市畜牧站选择技术骨干与实施主体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组成项目实施团队。团队主持人及成员如下:
总主持人:杨善海,主持项目全面工作,在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团队成员分工协作有序开展工作,负责后备母猪的采购工作,代表实施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确保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技术主持人:牛自兵,主持项目技术工作,组织团队解决技术问题,抓好猪品种改良配种工作,建立项目档案,审核上报数据,撰写工作总结等。
团队成员:董书恒、傅先海、陈涛、廖祯群、刘冠辉、雷开贵、赵克平、叶绍达、邢世坤、何志伟、张旋、杨永县、杨恩忠、赵明凤、赵兴山、张忠赞、雷练新、鲁绍武、张体应、孟伦晃。负责起草项目实施方案,指导、协助养殖场(户)建立母猪建档、管理相关资料,对养殖场黑猪品种改良、饲料饲喂方式、粪污处理、农牧结合、疫病防控等关键技术组装配套。广泛开展技术交流合作,加强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引进与创新,为畜禽养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等。
六、资金拨付及管理措施
(一)资金拨付。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中央、省级制定的项目实施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建设由芒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组织招标采购。
项目资金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拨付。即项目实施内容完成后,由芒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申请通过后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中标企业。
(二)运行管理措施
本项目实施后,以项目承担主体为龙头,以广大养殖专业户为基础,实行产业化经营模式。项目经营采取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谋发展。最终目标是不断提高自身和广大养殖户的经济效益。
1.项目责任制。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明确分级管理责任人,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市级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和监督管理。芒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项目实施主体(养殖场)要抓好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项目质量并按期完工。
2.推行项目管理等制度。项目由芒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数量及质量等工作由项目实施团队督促业主完成。明确项目具体建设任务和各项目管理要求。
3.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芒市农业农村局应及时进行总结,并组织市级初验。
4.档案资料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文件、项目验收、相关图片等。
七、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全市母猪存栏数量增加200头,投产后,年可增加育肥猪出栏4600头,饲养至150千克出售,每头售价3000元,年销售收入增加1380万元,利润增加700万元。
(二)社会效益
通过杂交改良选育出来黑猪具有体质健壮、抗逆性强、产仔多、每胎均仔14头,母性好、生长发育快,21天断奶均重7kg、60日龄20kg,210日龄140—150kg,饲料利用率高,耐粗饲,全程料肉比2.8:1,胴体瘦肉率高、保留了本地猪肉质,肉质细嫩,口感好等特性,是生产优质商品廋肉猪的好种猪,通过政府引导和龙头企业的带动,发展更多的家庭农场和规模化养殖场饲养黑猪,促使全市能繁母猪数量和质量有效提升,生猪出栏数量快速增加,从而推动全市生猪产业向调出大县迈进。
(三)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产生的粪污,通过粪肥还田,适当施用可改善土壤颗粒结构,增加土壤肥力,可显著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同时固体粪污通过堆沤发酵或有机肥加工厂进一步加工成有机肥料,变废为宝,用于种植农作物,大大地提升了农副产品的附加值,促进了农业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确保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02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斑色路6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1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