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601500000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01-1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01-2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0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02-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02-2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03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04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05-1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05-2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07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10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
第一部分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中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重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重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特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涉农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牧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州、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计划、财政项目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建议,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科技人才工作。拟订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参与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和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州、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17.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股、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股、农业机械管理股、市场与经济信息股、乡村产业发展股、科技教育股、农村事业管理股、农业建设计划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大力发展热区现代农业。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积极申报芒市国家粮食产业园项目,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5万亩以上,大力发展贡米、甘蔗、烤烟、鲜食玉米等热区特色产业,强化“遮放贡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开发利用,充分发挥遮放贡米联合体平台作用,带动优质稻米产业提质增效。持续推广甘蔗种植良种良法,巩固扩大甘蔗种植规模。强化烟区水肥一体化管理,全面提升烟区综合收益。推进芒市大河冬春产业带建设,壮大冬季鲜食玉米规模,探索半山区夏季加工型鲜食玉米种植模式。新增“三品一标”5个以上,提升“绿衍芒市”县级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巩固发展肉牛、生猪、禽类、渔业养殖规模,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9亿元,增长6.5%以上。
2.全力推进农民持续增收。扎实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强化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将中央衔接资金的65%、省级衔接资金的53%以上用于产业发展;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全面落实产业帮扶、项目带动、联农带农等工作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州级以上农业产业龙头企业3户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2个以上。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4100人以上,转移就业10.3万人以上。积极发展农村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畅通线上线下流通体系。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育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不少于10个。
3.着力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依法依规处置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大力推行“红黑榜”制度,抓实农村厕所管护、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农村卫生厕所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提高到77.5%、89%,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3.26%以上。争创国家卫生乡镇1个,创建省级绿美乡镇1个、省级绿美村庄2个、州级绿美村庄77个。继续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基层移风易俗,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4.聚力打造绿色食品牌。围绕“品牌提升、规模提量、产品提质”发展目标,打造以贡米、咖啡、坚果、酸茶、石斛等为支撑的绿色食品产业链〉做稳贡米全产业链,提高小毕朗、小匡、德源等粮食生产企业产品研发和加工能力,实现产值3亿元以上。做强咖啡全产业链,全力配合后谷咖啡完成重整,培育壮大来回、志垦、芸茶屋等新兴企业,推动咖啡产业强势复苏,实现产值15亿元以上。做优酸茶全产业链,鼓励德凤、志成、四季等制茶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方位深化与中茶公司合作,不断扩大“德昂酸茶”知名度,实现产值2亿元以上。加快蓝莓、茶叶、鲜食玉米等农特优产品延伸产业链,确保芒市佳沃蓝莓加工产业园、7000 吨绿色食品茶、庞记食品精深加工等绿色食品加工项目年内达产达效。力促中农联芒市国际农产品冷链物流园、万禾国际物流园项目落地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5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财务总收入13632325.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632325.9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14904700.00元对比减少1272374.08元,下降8.54%,下降的主要原因:2024年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了重点项目,未安排一般性项目,项目支出总额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13632325.92元,其中:本年收入13632325.9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32325.9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4884700.00元对比减少1252374.08元,下降8.41%,下降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芒市部门预算草案要求,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严禁奢靡浪费。二是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了重点项目,未安排一般性项目,项目支出总额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632325.92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632325.92元,其中:
基本支出6892325.92元,与上年7457600.00元对比减少565274.08元,下降7.58%,下降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严禁奢靡浪费。二是压缩一般性支出;三是年内退休人员增加,减少人员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6740000.00元,与上年7427100.00元对比减少687100.00元,下降9.25%,下降主要原因:优先保障了重点项目,未安排一般性项目,项目支出总额相应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13456.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82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8731.19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62324.7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45931.80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金。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4.2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伤、失业保险方面的其他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03356.7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609.1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3010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4634096.4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及行政运行支出。
213010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181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13012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12654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方面的支出。
2130803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556500.00元,主要用于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64365.6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6892325.9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68719.7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7674.40元,包括办公费272040.00元、水电费25000.00元、邮电费64000.00元、差旅费1500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00元、工会经费63434.40元、其他交通费用3132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931.80元,包括驻村队员生活补助50000.00元,遗属生活补助45931.80元。
项目支出6740000.00元,其中: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821900.00元;办公费230000.00元;差旅费200000.00元;委托业务费2846100.00元;租赁费35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540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380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4年度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0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20次,预计接待26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0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申报项目11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1个,涉及金额674000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元。2024年,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3个,涉及金额4950000.00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一)芒市2023/2024榨季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市级配套项目:财政资金安排565400.00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
1.数量指标:完成糖料蔗健康种苗推广面积3.95万亩以上,糖料蔗脱毒种苗推广面积0.02万亩以上。
2.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社会效益指标:糖料甘蔗种植效益明显提升。
4.生态效益指标:耕地质量逐步提升。
5.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2024年芒市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财政资金安排2828100.00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
1.数量指标: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达到5个以上。
2.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性达到95%以上。
4.社会效益指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
5.生态效益指标:耕地质量逐步提升。
6.可持续影响指标: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
7.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2024年农业保险市级配套专项经费项目:财政资金安排1556500.00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
1.数量指标:水稻种植保险投保面积达到13.34万亩以上,玉米种植投保面积达到13.1万亩以上,甘蔗种植保险投保面积达到8.7万亩以上,天然橡胶种植保险投保面积达到1.93万亩以上,三大粮食作物制种投保面积达到0.06万亩以上。
2.质量指标:农业保险愿保尽保率达到80%以上。
3.时效指标:投保完成时效达到100%。
4.经济效益指标:农业保险项目实施后财政资金撬动效应,减少农户经济损失达到60%以上。
5.社会效益指标:农业保险农户投保意愿增长,减少农户经济损失达到60%以上。
6.满意度指标:种植户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27674.40元,与上年1002100.00元对比增加25574.40元,增长2.55%,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比去年相比增加。分别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离退休公用经费、农林水支出行政运行公用经费方面。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资产总额240885417.94元,其中,流动资产74916379.28元,固定资产8410369.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57514469.30元,无形资产442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7772030.0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07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政府购买服务、市对下转移支付、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项目支出经费预算,故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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