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农业农村局

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补贴资金实施细则

浏览量:4779    作者:种植业股 日期:2023/8/9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支持蔗糖产业发展政策,增强蔗糖产业竞争力,全力推动芒市蔗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脱贫增收,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德政办函〔2020〕31号)和《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20〕102号)精神,结合我市糖料甘蔗生产发展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糖料甘蔗产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农民利益为着力点,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分类实施,细化各级主体责任,有效推进芒市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补贴工作落实。

二、项目内容

(一)目标任务

州下达芒市2020-2022年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3年累计推广14.5万亩;实施的机械化深翻开沟作业3年累计推广面积11.58万亩;机械化统防统治作业3年累计推广面积10.5万亩;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3年累计推广面积11.8万亩;机械化联合收获3年累计作业面积0.28万亩,收获1.35万吨;机收甘蔗运输3年累计1.35万吨;蔗叶机械粉碎还田3年累计推广面积6.45万亩。资金来源:中央承担50%,云南省配套50%。云南省配套的50%按照省配套90%,州县承担10%。州县承担的10%按照芒市承担70%,州级承担30%。(年度任务明细见附5

二)实施范围及时

1.实施范围芒市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实施地点为:风平镇、芒市镇、遮放镇、轩岗乡、五岔路乡、西山乡、三台山乡、江东乡、勐戛镇、芒海镇、中山乡共11个乡镇。

2.实施时2020年实施时间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2021年实施时间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2022年实施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三)补贴标准及对象

1.补贴标准。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按当年新植面积每亩补贴350元,机械化深翻开沟作业每亩补贴170元,机械化无人机统防统治作业每亩补贴20元,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每亩补贴25元,机械化联合收获作业每吨补贴30元,机收甘蔗运输每吨补贴15元,蔗叶机械粉碎作业每亩补贴20元。

2.补贴资金调剂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农种药2021〕1号)通知精神,“补贴资金可在项目间进行调剂”。芒市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项目,按当年实际完成项目情况进行调剂补贴。

3.补贴对象糖料甘蔗种植主体和糖料甘蔗生产机械化作业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蔗农和其他实际种植者和进行防治作业、机收甘蔗运输的农机服务企业、农机机手、驾驶员等。

三、技术标准

(一)推广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

1.种苗要求。通过国家登记的甘蔗品种或省级、州级部门审定的甘蔗品种,经芒市人民政府和制糖企业确认种植的甘蔗优新良种及试验示范品种(包括已推广种植的地方审定品种),禁种、淘汰甘蔗品种不得享受补贴。

2.种植要求。一是保障种苗供给芒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制糖企业共同研究、协调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供给问题,确保供给充足、调运通畅二是各制糖企业农务科,蔗区乡镇甘蔗站农务人员组织种植主体按《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20〕102号)技术要求进行种植,达到技术标准,及时丈量登记,上报农务科三是种植时间要求4月30日前完成。

(二)糖料甘蔗生产机械化技术要求

1.机械化深翻开沟作业。包括拖拉机牵引深翻开沟作业和旱地机开沟作业。拖拉机牵引深翻开沟作业要求深耕细耙、精细整地,达到“深、松、细、平”,犁、耙深度要达30~40厘米,开沟深度要求30~35厘米,蔗沟行距90~110厘米;旱地机开沟作业指不具备拖拉机牵引机耕条件的旱坡地蔗区采用挖掘机或小型山地开沟机开挖植蔗沟,作业行距80~110厘米,开沟深度30~40厘米。

2.机械化无人机植保作业。指采用无人机进行甘蔗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附作业轨迹图),达到良好防治效果,包括无人机作业公司(必须与糖厂签订合作协议)统防统治和种植主体自购无人机防治作业。

3.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指使用拖拉机牵引式培土机具或专业手扶式培土机进行中耕培土的作业,培土高度要求10~30厘米。

4.机械化收获作业。指使用甘蔗联合收获机收获甘蔗的作业。

5.机收甘蔗运输作业。指与机械化收获作业配套的甘蔗运输。

6.蔗叶还田作业。指蔗园收获后蔗叶就地机械粉碎还田作业、机械打包加工过腹还田作业及人工辅助清理蔗叶还田作业。火烧蔗叶不得享受补助。

四、数据统计和验收报账程序

(一)数据统计审核上报流程

1.基础数据统计。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市下达种植任务指标,组织所辖制糖企业甘蔗服务站农务员,由干部配合根据糖料甘蔗健康、脱毒种苗要求和机械化作业技术规范,糖料甘蔗种植及机械操作完成前,到现场核实新植(含翻种)品种确认、面积核定、种植质量、机械化作业数量、质量验收,种植主体和机收签字认可,上报制糖企业农务科核实

2.乡镇公示验收程序。制糖企业根据糖料甘蔗种植和机械化作业完成情况,及时会同村委会编制作业补贴申报明细表并提供关证明材料,进行验收、审核、公示,公示到村民小组,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汇总审核验收合格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机收甘蔗及运输数量以糖厂过磅数据为准。

(二)验收报账程序

1.报账原则。坚持“先建后补、资金到户”原则。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分批下达预算指标到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资金的拨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坚持“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方案编制、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责任风险承担由实施乡镇负责。

2.报账程序。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按不少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分别将审查意见反馈到各乡镇,由乡镇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资金到位后由乡镇将补贴款通过惠农补贴"一卡(折)通"或结算蔗款、运费的银行卡发放到户。

(三)补贴发放计划。补贴分两批次发放,补贴资金严格按照补贴标准和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发放,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第一次为秋植甘蔗种植结束后12月底前;第二次为次年8 月底前,完成年度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补贴兑付

(四)项目证明材料要求

1.植种苗补助制糖企业主推品种及各制糖企业引进试验示范的新品种为主,淘汰品种不给予补贴。各种植主体需提供品种来源,品种名称,提供相关证件号由糖厂农务员签字认可,农务员及时完善相关台账并录入电子文档。

2.机械化深翻开沟作业机械化深翻开沟作业(含微耕机犁耙),需提供种植主体相关证件号,机手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并签字确认,农务员核实签字认可,录入电子文档。

3.机械化无人机统防统治作业由制糖企业与第三方确定 机械化无人机统防统治作业协议,有作业图片、有作业量、飞防轨迹图,第三方提供相关证件及联系方式,签字确认,农务员核实签字认可,录入电子文档。

4.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需提供作业图片、作业量,机手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并签字确认,农务员核实签字认可,录入电子文档。

5.机械化联合收获作业提供机械化联合收获作业过磅信息,收获机型、联系方式,并签字确认,农务员核实签字认可,录入电子文档。

6.机收甘蔗运输作业提供机收甘蔗运输过磅记录,车牌号、驾驶员身份证件号、联系方式,签字确认,农务员核实签字认可,录入电子文档。

7.蔗叶机械粉碎作业提供蔗叶机械粉碎图片,作业数量、机型、机手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签字确认,农务员核实签字认可,录入电子文档。

五、档案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档案管理芒市农业农村局抽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将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种文件、资料、表格按年度整理成册,妥善保管备查,同时建立电子档案。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于9月30日前,撰写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工作总结,报德宏州农业农村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芒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市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制糖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市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推广技术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制糖企业作为本辖区内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推广技术项目工作的责任主体,制定项目补贴细化方案,具体负责本辖区内项目补贴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统计上报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强化资金管理。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补贴资金严格按照《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实行乡级会计核算,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由实施乡镇以村委会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到村民小组,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套取骗取和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加强技术培训和服务。市农业农村局、各制糖企业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糖料甘蔗种植技术、品种布局、机械化操作技术进行指导,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市甘蔗技术推广站技术人员要下沉到各乡镇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协调督促工作,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强化督查考核。各乡镇、制糖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导,做到事前有安排、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对年度项目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实、监督不力、出现骗取套取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追回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文章来源:芒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