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车辆、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书档案、综合性会议组织、综合检查考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社团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负责局系统综治维稳工作。管理全局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技术职务评聘、工人技术职务的申报推荐审查和人事档案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编制全局财务预算,经批准后做好安排落实工作,并掌握各项资金的开支情况,搞好管理与监督;指导农业行业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其保值增值;统筹布置农业保险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21584
政策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开展本部门承担的行政处罚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承担农业行政复议、组织行政应诉。负责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和汇编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牵头承担公平性竞争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牵头负责涉及农业农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综合协调市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中农业农村业务办理、结果公开等工作。承担“双随机、一公开”、颁发许可证、设施农用地备案等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15584
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股。起草种植业发展规划。指导粮油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指导农药、肥料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业绿色发展工作。起草农业绿色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农产品绿色生产。牵头组织“绿色食品牌”及“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组织、管理协调、督促检查和绩效考评职责。承担甘蔗、烟草、茶叶、蚕桑、花卉、水果、蔬菜、咖啡、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的发展管理工作,起草有关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36793
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渔业发展政策、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市内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按照分工维护边境淡水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指导市内重点江河渔政管理和水生资源养护。起草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
联系电话:0692-2123117
农业机械管理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负责组织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牵头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21565
市场与经济信息股。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培育、保护、发展农业品牌和农产品市场开拓工作。组织开展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业会展经济、招商引资和农产品出口工作。参与农业涉外事务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引导农业结构调整。
联系电话:0692-2123304
乡村产业发展股。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负责农业现代化、特色小镇、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21583
科技教育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发展政策、规划、计划。负责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农业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奖励。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外来有害生物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等工作。承办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牵头负责河湖长制工作。
联系电话:0692-23304
农村事业管理股。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有关重大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治理。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民增收工作。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利用。
联系电话:0692-2105867
农业建设计划管理股。提出农业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05867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692-292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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