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农业农村局

德宏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的通知(德财农〔2021〕83号)

浏览量:6318    作者: 日期:2021/12/7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关于下达2021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的通知》(云财农〔2021〕188 号)要求和《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 号)规定,现将2021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下达你们,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扶贫”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间政府转移性支出”,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 号)等相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2021年用于产业的比例不低于50%。

三、安排给88 个脱贫县的资金,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 号)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 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此次资金分配已根据省民族宗教委报送的各地项目情况,考虑边境县现代化小康村建设情况予以了倾斜保障。25 个边境县应做实现代化小康村建设项目,统筹安排此项资金支持2021 年现代化小康村任务建设,确保任务完成。

 [附件: 附件:1.2021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下达表

 [附件: 附件2.2021 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德宏州财政局

2021 年10 月21 日

 [附件: 云财农〔2021〕188号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的通知

 

 


文章来源:德宏州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