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
|
||
|
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主要职能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二)、负责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 (三)负责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监督检查任务。 单位构成 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1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 19人,退休人员0 人;在编实有车辆1 辆。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176.4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6.47万元。 2016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20.82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41.74万元 其中:办公费5.42万元,业务费 34万元,福利费0 万元、工会费2.32万元、退休公用经费 0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285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的2.5%,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3.91万元 其中:住房公积金13.91万元;离、退休费0 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斑色路6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1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