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五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0〕24号)要求,现下达第五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详见附件),资金统筹用于精准扶贫,预算支出科目列2020年“21305—扶贫”相关科目,由县级根据资金具体支出方向列相应预算项级科目,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此次下达的第五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属于地方政府新 增一般债券资金,各县市要加强债券资金管理,不得用于贴息等不符合债券资金使用规定的内容。
一、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二、精准使用涉农整合资金。各县市要坚持现行脱贫标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支出。已经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县,可统筹安排整合资金用于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
三、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9〕1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云财脱贫组〔2019〕68号)和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强化整合涉农资金预算编制、国库管理、支出审批、会计核算、动态监控、监督检查等管理,按照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及时将资金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夯实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验收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德宏州财政局
2020年9月14日
| 2020年第五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下达表 | |||
|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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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 县(市) |
贫困状况 |
第五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列入“21305扶贫”功能分类科 目,“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 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备注 |
| 德宏州小计 | 1761.21 | ||
| 芒市 | 贫困 | 444.06 | |
| 梁河县 | 贫困 | 250.41 | |
| 盈江县 | 贫困 | 380.62 | |
| 陇川县 | 贫困 | 686.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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