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农业农村局

德财整合〔2019〕12号 德宏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浏览量:11558    作者: 日期:2019/12/25
芒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云财整合〔2019〕10号),现将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收入列2019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19年“21305-扶贫”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分类列入“ 513转移性支出”。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要求,坚持现行扶贫标准,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及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有关工作要求,支持88个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资金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

三、加强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全面实施扶贫项目绩效管理,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充分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切实强化资金监管,及时掌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经验、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贫困县)
单位:万元
县市 贫困县标示 本次计划下达
总计 扶贫发展
资金
少数民族
发展资金
国有贫困
农场资金
德宏州合计 8808 7963 734 111
芒市 贫困 2520 2285 200 35
梁河县 贫困 1260 1160 100
盈江县 贫困 2271 1961 234 76
陇川县 贫困 2757 2557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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