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全市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确保贫困人口脱贫不返贫、逐步能致富,结合扶贫办工作职责、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2019年芒市所有贫困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出列。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劳动转移培训、雨露计划等帮扶措施,有效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提高生产技能、降低教育支出,提升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信心,巩固脱贫成效,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三、主要政策及措施
(一)扶贫小额信贷
1. 指标额度。2019年安排扶贫小额信贷指标1500万元(当年8月份可根据各乡镇实际需求适当增加额度),投入财政贴息资金35.625万元,2016-2018年剩余贷款利息资金预计投入422.375万元,两项共计划安排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458万元。
2. 扶持对象。有劳动能力和产业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户。
3. 政策标准。贷款额度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财政全额贴息。
4. 申报程序。实行“户申请、村初审、乡审核、县复查、银行审定”办理扶贫小额信贷放贷。一是贫困户提出贷款申请。通过银行评级授信的贫困户,选择好适合项目,持银行评级授信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二是村级组织进行初审。村级组织对贫困户及其家庭的信用度、发展能力和劳动技能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对申请的贷款,结合本村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需求、贷款人家庭实际,看其发展项目是否合适,发展规模、贷款额度和期限是否恰当,并提出初审意见。三是乡级政府审核、银行实地调查。乡级政府相关部门主要查看项目是否符合实际和扶贫规划,并提出审核意见;银行派员实地调研审查,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复核,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四是市扶贫办复查。核准贫困户身份信息。五是银行审定放款。银行审定后,与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签订协议并发放贷款。
5.贷款用途。主要支持有意愿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不得用于建房、消费等与脱贫增收无关的支出。
6. 承贷银行。芒市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
(二)贫困人口劳动力转移培训
1.目标任务。2019年度,芒市扶贫办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200人。
2. 培训对象。有劳动能力和技能提升、就业意愿,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6—55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3. 培训计划。培训时间:转移培训计划2019年4月—12月组织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不低于7天。
第一期:2019年5月启动,共组织培训63人,5月份完成。培训专业: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叉车),培训7天。
第二期:2019年6月份启动,组织培训137人,12月份完成。培训专业:电焊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装载机等符合条件的培训工种,培训7天。
4. 培训程序。贫困人口劳动力转移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由市扶贫办制定年度培训方案,确定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到乡镇招生,乡镇配合完成。
(三)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1.目标任务。坚持“计划指导、切块下达、市负总责、直补到人”的工作原则,实行公示、公告等制度,做到应补尽补。
2. 补助对象。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就读学生,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3. 补助标准。①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就读建档立卡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②列入东西部协作计划,到东部地区接受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4. 补助方式。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5. 申请程序。芒市“雨露计划”按照“本人申请、村和乡镇初审、市级审核”的程序进行。即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省雨露计划培训学员审查表》,到村和乡镇初审盖章后,交由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审核,同时提供“一卡通”账号。市扶贫办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芒市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示,若无异议,确定为补助对象,补助资金打入申请人提供的“一卡通”。
(四)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健全返贫监测和防范机制
对标“六定”要求(资金定到项目、计划定到项目、审批一次定到项目、公示公告定到项目、责任定到项目、督查考核指向定到项目),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全面统筹好专项扶贫、整合财政涉农、行业扶贫、沪滇扶贫协作、集团帮扶、金融扶贫等资金,保障入库项目优先安排实施。把部门和基层的主观能动性调动起来,把更多精力集中到推动项目实施、落地见效上来,真正解决资金等项目、项目等资金的老问题。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健全返贫监测和防范机制。认真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活动和年度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健全防止返贫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和返贫监测机制,多措并举防止返贫和出现新的贫困。
(五)做好全市脱贫攻坚统筹协调工作
积极发挥好扶贫办统筹协调的作用,继续加大产业扶贫、消费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保障性扶贫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脱贫后的巩固提升计划和未脱贫人口的脱贫措施,继续实行督查检查和成效考核,确保全市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扶贫办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做好巩固提升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市扶贫办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并按照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领域,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各相关股室负责细化具体措施,抓紧抓实抓好各项方案的实施。
(二)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帮扶政策发挥实效和资金安全。
加强帮扶政策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市扶贫办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责任股室负责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帮扶政策的宣传、办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保证扶贫资金运行安全。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现行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使用好项目资金。
(三)严格程序,公开透明。严格按照相关申报和审批程序,加强管理,做到帮扶精准、成效精准,坚决杜绝优亲厚友,严防扶贫资金损失和浪费,所有帮扶政策实行公示公告制度。
(四)完善制度,管理规范。认真对小额贴息贷款、劳动力培训、“雨露计划”等项目资料进行梳理,规范管理,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从贫申请至资金拨付,全过程收集完善档案资料,实行专人管理。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切实加大对小额贴息贷款、劳动力培训、“雨露计划”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方式、方法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贫困户家庭人口充分、及时享受相关帮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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