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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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芒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芒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市民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全市民政事业相关制度和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实施社会救助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3.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政治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扎实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贯彻执行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5.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6.贯彻执行上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规定,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7.贯彻执行上级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督促指导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8.贯彻执行上级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9.贯彻执行上级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结合实际拟定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10.贯彻执行上级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1.贯彻执行上级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彩票发行及社会捐助工作。
12.贯彻执行上级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州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民政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芒市民政局机关
2.芒市救助管理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养老服务领域。一是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新建或改扩建1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设施覆盖率明显提升。建设专业养老照护机构1所,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85%以上,建设2个农村养老互助站,完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机制。二是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建立适老化改造标准体系,涵盖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辅具配备等方面。三是提升老年助餐服务水平。建立食材可溯、安全可查、送餐可及、质量可评“四可”标准体系。四是深化医养结合。推动3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协议。在养老机构中增设护理型床位50张。五是发展智慧养老。在试点锦华社区推广“为老服务一键通”应用场景。六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预计培训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100人次,实现全员持证上岗。
2.儿童福利领域。一是完善儿童福利服务设施。建设2个社区儿童之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在3个乡镇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提质改造1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增加功能室和设备。二是推进困境儿童精准帮扶。对156名困境儿童进行摸底排查,建立“一人一档”专属档案。按月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保障标准逐步提高。三是拓展儿童关爱服务。丰富农村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四是加强儿童保护工作。建立儿童暴力伤害监测报告机制,实现及时发现、及时干预。
3.社会救助领域。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公平公正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严格按照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执行,做到进村入户、访查督导,把好“入口关”。二是在芒市民政局政务公开网上公示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名单,做到按月公示,及时更新数据,每年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工作,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比对在保人员数据,以确保社会救助对象的精准性。三是加大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力度。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实施情况,加大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五是全面排查街面流浪乞讨情况。特别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开展了拉网式巡查,会同公安、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劝导街面露宿人员入站接受救助或返乡,对经反复劝导不愿入站或返乡的人员,及时给予生活物资救助,留下联系电话,并建立台账、定期跟踪掌握,做到不落一人、不留死角。
4.社会事务领域。一是全面加大殡葬改革政策宣传教育力度,让殡葬改革各项政策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革除丧葬陋习,树立“厚养薄葬”、破除封建迷信、文明节俭办丧的文明丧葬观念;二是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针对未建公益性公墓的乡镇,将采取以村委会为单位,单独建设或联合建设的方式扩大殡葬设施覆盖率,同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部门资金,确保公益性公墓覆盖率尽快达到上级要求,彻底解决群众集中安葬问题;三是持续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工作,加大清理整顿和规范殡葬服务市场力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5.社会组织和慈善领域。一是提高福彩销售机构业务费拨率。积极向市级财政对接,及时请拨福彩销售机构业务费,确保有经费开展各类活动。二是强化社会组织执法能力。组建芒市社会组织执法队伍,突破社会组织行政处罚“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对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程序,使监督管理程序化、法治化,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三是强化资源链接能力。鼓励慈善组织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坐下来”三种办法,加强与对口帮扶省市之间的慈善合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深入挖掘慈善榜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动员、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芒市民政局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174630.5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174630.5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36259928.74元对比减少3085298.22元,下降8.51%。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填报“三保”政策库时,本级承担比例下调,“三保”预算资金减少;二是业务费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174630.52元,其中:本年收入33174630.5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174630.5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36259928.74元对比减少3085298.22元,下降8.5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填报“三保”政策库时,本级承担比例下调,“三保”预算资金减少;二是业务费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174630.5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3174630.52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4502.19元,与上年26019928.74元对比减少15035426.55元,下降57.78%,主要原因分析:因“保基本民生支出”政策库挂接需求,需要通过项目库填报并挂接政策库,2026年部门预算停用“保基本民生支出情况表”,原使用“保基本民生支出情况表”的转为从项目库填报,比如:城乡低保救助支出、临时救助支出、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遗属补助等;项目支出22190128.33元,与上年10240000元对比增加11950128.33元,增长116.7%,主要原因分析:因“保基本民生支出”政策库挂接需求,需要通过项目库填报并挂接政策库,2026年部门预算停用“保基本民生支出情况表”,原使用“保基本民生支出情况表”的转为从项目库填报,比如:城乡低保救助支出、临时救助支出、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遗属补助等。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6655807.2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临聘人员工资及一般公用经费支出。
2.2080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50640元,主要用于保安工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驻村工作队等工作经费支出。
3.2080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区划地名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4.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895200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经费、春节慰问金、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5.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7741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及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6.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8400元,主要用于救助管理站退休公用经费。
7.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6627.52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单位部分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8.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0000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单位部分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9.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10.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127738.8元,主要用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等困境儿童生活补助。
11.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5469600元,主要用于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助及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助。
12.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38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火化奖励和火化补助经费、历史墓地搬迁补助经费及殡葬工作经费。
13.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6388440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14.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92203.78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低保人员生活补助。
15.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68302.74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低保人员生活补助。
16.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127000元,主要用于对城乡生活困难居民临时救助。
17.2082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074055.16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救助站工作运转等。
18.2082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003.08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特困人员生活及护理补助。
19.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26839.93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特困人员生活及护理补助。
20.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7577.27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失业保险、临聘人员单位部分社会保险缴纳。
21.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09320.3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22.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3994.37元,主要用于支付救助站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23.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565.05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工伤保险。
24.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93903.24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芒市民政局2026年度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4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92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民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45000元,较上年169000元增加176000元,增长104.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民政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民政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元,较上年32000元减少2000元,下降6.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1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规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民政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15000元,较上年137000元增加178000元,增长129.9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50000元,较上年0元增加15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000元,较上年137000元增加28000元,增长20.4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本年度计划购置公务用车1辆;二是车辆老化,维修维护成本增加;三是云南省慈善总会捐赠一辆救助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芒市民政局无纳入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民政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68335.44元,与上年1248565.5元对比减少480230.06元,下降38.46%,主要原因分析公用经费标准下降,经费减少。分别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站院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支出。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民政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500000元,与上年0元对比增加5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项目前期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芒市民政局资产总额92888890.69元(原值),其中,流动资产1842068.57元,固定资产30295300.57元(原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0739567.63元,无形资产3503元(原值),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751719.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689940.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7项,账面原值234901.9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芒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芒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芒市民政局无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政府购买服务、市对下转移支付、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经费预算,故芒市民政局预算公开表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新增资产配置表10公开空表。
[附件:芒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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