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民收养公告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现对拟安排依法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2名未成年人予以公告,公告时限60日。
编号1号,男,2019年6月1日出生,芒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于2019年6月21日交由德宏州社会福利院暂时抚养,入院时身体健康。经瑞丽市公安局畹町经济开发区分局、芒市公安局多方查找,未找到亲属及法定监护人。2023年3月16日,德宏州社会福利院在《德宏团结报》刊登认领启事。
编号2号,女,2021年11月30日出生,2021年11月30日在陇川县章凤镇芒拉村贺闷小组公路旁被群众捡拾,交由陇川县福利院暂时抚养。2022年8月26日,转至德宏州社会福利院抚养,入院时身体健康。经陇川县公安局三象派出所、芒市公安局多方查找,未找到亲属及法定监护人。2022年9月28日,德宏州社会福利院在《德宏团结报》刊登认领启事。
现再次请2名未成年人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联系我们,自即日起60日后,若仍未有人认领,我们将依法为其办理收养登记。
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勐焕街道河东路17号
联系电话:0692—2105008
特此公告。
芒市民政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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