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631400000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芒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芒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社会救助与福利;组织、协调全市救灾救济工作;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指导全市社会福利事业、社区服务、儿童、残疾人和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负责芒市城区、州内各县市及州外对口站求助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民政工作事关民生、民权、民利,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芒市民政局),事业单位1个(芒市救助管理站)。
芒市民政局属行政事业单位,属芒市政府组成部门,内设5个职能股室(局办公室、救灾救济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婚姻登记股);下设6个所属事业单位(老龄委办公室、区划地名股、芒市中心敬老院、勐戛敬老院、遮放敬老院、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是一级核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现有编制人数52人(其中:公务员编制14人、事业编制33人、工勤编制3人、参公管理2人),实有在职人数60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6辆。
芒市救助管理站属事业单位,属芒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是一级核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现有编制人数11人(其中:公务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在职人数10人。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市民政工作的实施办法,制定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编制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协调全市防灾、救灾工作,核实、评估、掌握并通报灾情;申报、核发、管理救灾款物,募集、接收和分配省内外救灾捐赠,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的使用,指导灾区生产自救;负责五保供养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及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及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和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
3、编制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指导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社区服务及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全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4、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保障对象、标准及保障对象家庭收入的核定、保障金的审批和发放,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常运行。
5、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及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及城市社区建设工作。
6、负责全市社团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社团及社团违法行为,负责社团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管理工作,监督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7、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市老龄工作。
9、负责行政区划和地名工作。
10、为“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提供救助,包括流浪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的医疗救治,以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主要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救助最困难的人,保护未成年的人,教育好逸恶劳的人,安置无家可归的人,充分发挥救助管理服务职能,向救助对象传递政府关爱,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芒市民政局属行政事业单位,属芒市政府组成部门,内设5个职能股室(局办公室、救灾救济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婚姻登记股);下设6个所属事业单位(老龄委办公室、区划地名股、芒市中心敬老院、勐戛敬老院、遮放敬老院、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芒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芒市救助管理站。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芒市民政局在职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4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6辆。
芒市救助管理站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8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85.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85.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85.4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85.42万元(本级财力3585.4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585.4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58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7.42万元,项目支出103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4.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0.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6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547.4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85.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68.65万元。项目支出10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79.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我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部门2019年尚未做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2547.42万元,比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2344.67万元,增加202.7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另外各项民生资金补助标准的提高,财政部门加大了对各项民生资金的投入。
(二)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038万元,比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760万元,增加27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各项民生资金补助标准的提高,财政部门加大了对各项民生资金的投入。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2019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3.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数34.32万元相比,减少0.96万元,下降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94万元,下降5.1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0.02万元,下降0.1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02万元,下降0.1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因使用年限超长的车辆,总体老化,车况差,故障多,维修费用过高的实际,本着安全无事故的原则,加强对车辆的维修及保养,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上虽然有减少,但为了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减少幅度较小。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0.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等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度增加221.68万元,增长37%。增加原因是: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脱贫攻坚任务繁重,考虑办公耗材量、日常维修费等办公费增加,三是因车辆老化、耗油量、维修费相应增加及结清以前欠款。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1、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力以赴保民生。一是城乡低保治理工作常抓不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牢牢抓住低保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审核审批、评议公示等关键环节,全面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力度。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将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策作为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补充政策,充分发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政策效应,最大限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真正把民政事业做成民生工程。三是进一步强化“双向纳入”工作,加强与扶贫大数据平台的数据比对,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兜底保障,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保尽保,不漏掉一名贫困群众,进一步推动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精准衔接,助力全市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四是加强救助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救助机构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能力,积极帮助寻亲返乡人员落实相关社会救助政策,实现社会救助地域联动。
2、突出救灾减灾体系建设,全力以赴保民。一是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灾情统计、应急响应机制,适时开展救灾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实战能力。二是扎实做好过渡性、临时性生活救助和冬春救助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不断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技能,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四是加快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力争早日建成投入使用,有效提高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能力。
3、突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力以赴保民利。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辅助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进一步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水平,对已建设完成的养老服务中心,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挥项目效益。二是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全力协调服务好芒市禅元养老养生项目建设工作,推动项目早日落地建设。三是强化养老院监督管理,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打造高素质养老服务工作队伍,提升老人、儿童养护水平。四是认真落实养老补助政策,以养老服务中心为平台,大力组织开展老年文化活动,推动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五是加强福彩销售,提高销售质量,强化福彩公益金管理,推动全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六是进一步落实好60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定额补助优待政策,积极探索建立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优待政策。
4、突出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全力以赴促稳定。一是认真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行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力指导乡镇抓好村(居)委会民主管理工作,扎实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前期调研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巩固基层政权。三是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切实抓好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四是继续做好全市原小乡干部稳控工作,杜绝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5、突出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全力以赴促和谐。一是深化殡葬制度改革,加强殡葬制度改革政策宣传,引导群众树立生态节地殡葬意识。二是规范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婚姻、收养登记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婚姻、收养登记标准化。三是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及时将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为实际运用,完善《地名志》、《行政区划图》,提高全市区划工作水平。四是做好关爱“三留守”人员工作,进一步摸底统计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并及时录入数据库,切实维护“三留守”人员的切身利益;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按时发放补贴资金。
6、突出作风建设,全力以赴带队伍。突出党组织在事业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云南省十项规定”及《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及实施细则》等各项制度规定,继续统筹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加强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抓住易腐环节,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措施,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以作风整治为着力点,持续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清正廉洁的干事创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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