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从今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费和收养登记费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我省从2017年4月1日起,各婚姻、收养登记点停止收取登记费用。
芒市民政局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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