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芒市救助管理站是德宏州唯一单独成立的救助机构,对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负责芒市城区、州内各县市及州外对口站求助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受助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帮助和精神关怀,帮助受助未成年人重返家庭、融入社会,促进受助示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部门基本情况
芒市救助管理站现有事业编制11名,实有16名(含“4050”工勤人员2人、临时工3人)。退休人员8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分析
2016年预算支出147.4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2.38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95.52万。住房公积金9.59万。
[附件: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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