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民政局

芒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19381    作者: 日期:2021/2/20

第一部分 芒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专业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

第二部分 芒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芒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芒市救助管理站是目前德宏州唯一单独建制的救助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实施救助和保障,保障其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同时承担全州流浪乞讨人员接、护送工作。也是省民政厅指定的国内对口接受、护送中转站。今年以来,芒市救助管理站认真按省州十一部门下发《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采取六项措施,着力抓好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街面巡查、落户安置、源头治理、能力建设等工作,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救助管理站是芒市民政局下属的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16人,其中事业工人6人,事业干部1人,专业技术人员4人,临时工5人。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我站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践行“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职责要求,为“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提供救助,包括流浪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的医疗救治,以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主要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救助最困难的人,保护未成年的人,教育好逸恶劳的人,安置无家可归的人,充分发挥救助管理服务职能,向救助对象传递政府关爱,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截止2020年12月全年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55人次(其中成年人447人次、未成年人8人次)。顺利救助外地籍人员返乡233人(其中购买车票181人,专人专车护送52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7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1.4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0.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社会保险交纳费用和工资有所提高。2、增加了卫生健康支出。3、住房保障资金也有所提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1.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1.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1.41万元(本级财力171.4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0.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社会保险交纳费用和工资有所提高。2、增加了卫生健康支出。3、住房保障资金也有所提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1.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0.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社会保险交纳费用和工资有所提高。2、增加了卫生健康支出。3、住房保障资金也有所提高;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分别列“20802民政管理事务”2.3万元,主要反映民政各项管理事务的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5.59万元,主要反映民政行政事业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及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支出; “20820临时救助”122.4万元,主要反映对城乡生活困难居民及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的支出; “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6万元,主要反映编内聘用临时人员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及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21011行政单位医疗”11.88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22102住房公积金”11.19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分别列“基本支出”171.41万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157.42万元”,“302商品服务支出11.33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6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36万元,较上年减少30万元,下降8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6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17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36万元,较上年减少30万元,下降8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3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6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原因2020年购置了一辆救助专用车,所以今年的在公务用车购置上减少了30万。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在流浪乞讨人员资金使用上,我们将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研究,巩固深化,采取有力有效的工作措施,全力抓好芒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全市救助管理和服务质量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说明

 [附件: 芒市救助站2021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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