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镇人民政府

最新调整!7月起,芒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浏览量:2318    作者: 日期:2024/7/8

日前

德宏州民政局、德宏州财政局发布通知

经报请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

决定从2024年7月起

提高全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详情如下↓↓

一、提标安排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35元/人·月。

(二)农村最低保障生活标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400元/人·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A 类提高到535 元/人·月;B 类提高到340元/人·月;C 类提高到290 元/人·月。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1.基本生活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956元/人·月。

2.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提高到995元/人·月、二档提高到498元/人·月、三档提高到299元/人·月;分散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提高到179元/人·月、二档提高到105元/人·月、三档提高到60元/人·月。

(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集中养育儿童保障标准保持2000元/人·月不变,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提高到1350元/人·月。

文章来源:芒市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