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镇人民政府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民宿和酒店经营者价格合规经营提醒告诫书 全州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

浏览量:1964    作者: 日期:2024/4/26

为切实加强我州民宿和酒店节假日期间价格监督管理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特提醒告诫如下

依法明码标价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其经营场所和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信息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实际销售价格不得超过标牌价

依法促销经营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住宿产品供给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

维护价格公平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不得强制搭售商品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提升服务质量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要高度重视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落实经营者化解消费纠纷的主体责任积极倾听消费者声音持续优化管理提升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退款等服务质量问题化解纠纷在萌芽状态自觉维护和提升德宏旅游形象

履行告知义务若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在节假日期间有价格变动请提前告知消费者尽到告知义务

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应按照德宏州商务局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宏州公安局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住宿业务客房市场价格报备工作的通知》(德商发2024〕23要求填报德宏州住宿业客房价格报备表》,并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备一经报备即视为价格承诺并严格按照报备价格执行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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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德宏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