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餐饮经营主体:
春节,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是亲朋好友团聚、共享天伦之乐的美好时刻。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假日期间的用餐需求,进一步促进我州餐饮业的繁荣及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向全体餐饮经营主体发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响应,踊跃参与。鼓励全州范围内的餐饮经营主体在春节期间保持营业,“不打烊”,为市民及游客提供丰富的餐饮服务。
二、确保质量,优化服务。请各餐饮单位保持食品的品质和服务的水平,以确保消费者的饮食安全与满意度。
三、遵守规范,加强防疫。各餐饮单位要继续秉持对食品安全与公共卫生的高度责任感,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
四、积极倡导不浪费、文明过节,争做“光盘行动”的倡导者、珍惜粮食的践行者。各餐饮单位应主动提醒到店就餐的市民和游客,理性消费,合理点菜,不铺张浪费,不多点、不浪费、多打包。
五、配合政府,共克时艰。各相关政府部门将为坚持营业的餐饮单位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共同度过节日期间的特殊时期。
最后,我们非常感谢每一位餐饮经营者的辛勤工作和对社会发展的贡献,让我们携手确保今年春节的丰盛与繁荣,为民众的幸福生活增添光彩!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6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大街22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1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