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镇人民政府

乡村振兴办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浏览量:3875    作者: 日期:2022/12/21

一、基本情况

芒市镇共有5个贫困行政村,截至目前5个贫困村已全部脱贫出列,其中:2016年退出象滚塘村及河心场村;2017年退出回贤村、中东村及下东村。芒市镇2013年启动建档立卡工作时,芒市镇初始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00户2533人,贫困发生率5.81%。在2017、2018、2019年三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42户,剔除17户,自然减少3户,合并1户,已全部脱贫。2022年上半年通过动态调整芒市镇现有脱贫户7362940人,监测户99户312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2户36人,边缘易致贫户34户112人,突发严重困难户53户164人。已消除风险:突发严重困难户2户8人,边缘易致贫户1户3人,脱贫不稳定户3户11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与成效

(一)根据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2022〕4号)和德宏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德巩固振兴组〔2022〕6号)文件要求芒市镇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工作,全镇入户排查9675户,其中稳定脱贫户638户,监测对象88户,重点核查户794户,一般户8155户。通过村级分析研判上报的拟纳入监测户22户85人,含缅籍3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5户16人;边缘易致贫户12户5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5户15人,最终通过镇级复核及市级行业部门信息反馈存在致贫风险点纳入监测的有11户43人。

大力宣传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相关政策开展即将到期小额信贷户入户告知工作,并排查还款能力,降低逾期率

)动员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脱贫、监测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宣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奖补相关政策。

)做好已停止运行16个扶贫互助社的资产清查和公示,截至5月份已完成9个扶贫互助社资产清算。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扶贫资产管理不善,底数不清。

(二)回贤电商长期处于停业状态。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脱户边缘易致贫户奖补项目申报数量少。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坚持“四个不摘”要求,做细做实低收入人群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做好到期小额扶贫贷款的追缴,做到“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摸排统计好2022年需要产业发展贷款农户的基本情况,做到应贷尽贷。

 (三)进一步规范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发展,让有发展意愿的农户加入带动全覆盖,促使产业得到巩固提升,群众收入得到增加。

 (四)争取12月底完成剩余7个扶贫互助社财务清算、公示、注销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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