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党委、人大、政府、宣传、保密、档案、工会、政务公开、群团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18010
(二)党建办:负责党建、组织、老干、关工委、人事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14921
(三)武装部办公室:负责武装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26926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计、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科协、应急、安监、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15269
(五)社会保障中心:负责劳动保障、合医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18010
(六)芒市自然资源所:负责土地资源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05627
(七)征地拆迁办:负责辖区范围内征地拆迁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18010
(八)社会事务办:负责民政、民宗、残联、计生、侨务、退役军人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18010
(九)乡村振兴办:负责大数据维护、防返贫监测机制、“十、百、千”项目、扶贫资产管理、项目库动态管理、金融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致富带头人奖补、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瑞孟高速路征地、扶贫互助社账务清算工作。
联系
电话:0692-2126939
(十)综治办:负责禁 毒、防 艾、 扫黑除恶、 信 访、矛盾纠纷、反邪教、国家安全、命案防控、外籍人员管理、精神病人、重点人员管控工作。
联系电话:0692-2919576
(十一)文化广播电视中心: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扫黄打非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28609
(十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机、农科、畜牧兽医、水管、特色产业、甘蔗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14983
(十三)重大项目办:负责项目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18010
(十四)财政所:承办编制乡镇财政预算决算,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管,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联系电话:0692-8886117
(十五)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692-2293151
(十六)芒市司法所: 普法与依法治理、 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法制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05848
(十七)纪检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18010
(十八)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负责本辖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核算、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等工作,做好数字乡村工程建设,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做好农产品成本核算和经济效益评价,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和各村年终收益分配报表,做好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数据的上报,为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参考依据。
联系电话:0692-213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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