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镇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检查考核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省、州、市实施办法,现就做好芒市镇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不断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推动我镇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两个责任”的落实,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农村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彭帮庆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岳元超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蔺以兵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 磊 镇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
苏永福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岳月补旺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镇监察室主任
郭兆良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赵骏威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永毕 镇保留副科级领导、镇乡村振兴办主任
刘 宁 镇保留副科级领导
成 员:韩茹莹 镇纪委副书记、镇监察室副主任
李正春 镇纪委委员、镇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刀秀兰 镇纪委委员、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杨双权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康玲会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谷 叶 镇纪委委员、纪检专干、扫黑专干
谢岩相 镇征地拆迁办副主任
刘自刚 镇党政办副主任、武装干事
周 娅 镇党政办副主任
张瑞君 镇党政办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镇纪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岳月补旺同志担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具体负责考核材料的整理、汇总及上报等工作。
(二)考核组分组名单
1.第一考核组
组 长:彭帮庆
副组长:苏永福
成 员:谢岩相 韩茹莹(联络员)
考核对象:下东村、云茂村、芒市司法所、镇林业站、镇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
2.第二考核组
组 长:岳元超
副组长:刘 宁
成 员:李正春 谷 叶(联络员)
考核对象:河心场村、大湾村、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镇综治办。
3.第三考核组
组 长:蔺以兵
副组长:郭兆良
成 员:康玲会 周 娅(联络员)
考核对象:松树寨村、象滚塘村、芒市国土资源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4.第四考核组
组 长:杨 磊
副组长:张永毕
成 员:杨双权 刀秀兰(联络员)
考核对象:拉怀村、中东村、镇征地拆迁办、镇党政办、镇重大项目办。
5.第五考核组
组 长:岳月补旺
副组长:赵骏威
成 员:刘自刚 张瑞君(联络员)
考核对象:芒核村、回贤村、镇财政所、镇乡村振兴办、镇社会事务办、镇经济发展办。
三、考核对象
2021年与镇党委政府签订《芒市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各村、各部门。
四、考核时间及内容
(一)考核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9日开展检查考核,时间为5天。
(二)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各村、各部门抓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等方面。
五、考核方法
各考核组根据各村、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单位进行量化打分,对照评定等次标准,提出定档初步建议。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将考核情况报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经镇党委审核后,确定各村、各部门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优秀等次的评定从合格村、各部门中综合分析后按不超过30%的比例确定。
六、结果运用
(一)检查考核情况和等次评定结果提交芒市镇党委会议审定,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二)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单位要向镇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包村领导代表镇党委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落实。
(三)检查考核情况作为镇内其他考核重要依据。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和部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考核反馈问题未按要求限时整改落实到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芒市镇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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