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4号)和各级党委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贫困农民自愿参与为前提,以稳定增加贫困农民收入为目标,积极探索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新机制,创新扶贫模式,有效缓解贫困村贫困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引导发展支柱产业,培育新型农民合作社和新型农民,提高贫困农户自我管理、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促进贫困村扶贫开发进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福贡夯实基础。按照精准扶贫要求,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总体目标,切实解决我镇2020年贫困人口巩固提升目标,在扶贫小额信贷项目上对贫困农户产业发展给以贷款贴息扶持,增加贫困农户收入。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计划
2020年全市计划安排扶贫小额信贷指标500万元,投入财政贴息资金23.75万元,2017-2019存量贷款2324户10157.4万元,计划投入财政贴息资金376.25万元,两项共计划安排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400万元,项目涉及11个乡镇80个村委会,预计受益农户2449户8572人。扶贫小额信贷指标不再下达到各乡镇,我镇将根据贫困农户申请情况,按照“能贷尽贷”的原则合理放贷。
(二)资金来源
2020年小额信贷贴息资金400万元,从扶贫专项资金安排。
三、项目建设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在实施扶贫小额信贷项目建设中,充分发挥政府和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与主导作用,进一步扩大宣传与范围,积极引导和发动建档立卡户参与。
(二)坚持“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因人而定、宜养则养、宜种则种。坚持调查研究,因地制宜选项,侧重发展前景好的种、养、加工项目,加大扶持“一村一品一业”的特色优势产业,使建档立卡户增收获利,确保扶贫小额信贷“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
(三)明确目标,重点突出的原则
进一步加强调查核实工作,选准建档立卡户,支持产业发展相关的项目,扶贫到户项目,以贫困人口为主,把扶贫资金扶持到建档立卡户发展生产中。
(四)加强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的原则
1.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项目组织、协调和管理,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建档立卡户符合放款条件,收集整理上报各种报表和材料。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彭帮庆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余 翀 镇党委副书记
张永毕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杨丽燕 镇纪委副书记
张洪波 城郊派出所所长
段金仓 镇扶贫办副主任
杨双权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祥洲 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正春 镇农经站站长
陈建云 镇统计办副主
郭金凤 镇财政所所长
杨 土 镇林业站站长
梁常青 镇新农办主任
项岩相 大湾村党总支书记
杨强本 大湾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
乔二所 拉怀村党总支书记
雷雪娇 拉怀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
万林安 松树寨村党总支书记
金安帕旺 松树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
曹六相保 芒核村党总支书记
冯灵芝 芒核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
黄枝恒 回贤村党总支书记
陈 洁 回贤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
陈庆昌 中东村党总支书记
鲁 毅 中东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
邓有松 下东村党总支书记
周忠义 下东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
李永生 象滚塘村党总支书记
杨耀辉 象滚塘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
丁自楼 河心场村党总支书记
杨 洁 河心场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
陶继宏 云茂村党总支书记
黄正赛 云茂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扶贫办,主任由段金仓兼任,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各种报表和材料,搞好档案资料建设等工作。
2.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保证扶贫资金运行安全
贴息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市级财政报账制。
3.坚持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财政全额贴息、市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原则。
4.实行“户申请、村初审、乡审核、县复查、银行审定”办理扶贫小额信贷放贷。一是贫困户提出贷款申请。通过银行评级授信的贫困户,选择好适合项目,持银行评级授信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二是村级组织进行初审。村级组织对贫困户及其家庭的社区信用度、发展能力和劳动技能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对申请的贷款,结合本村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需求、贷款人家庭实际,看其发展项目是否合适,发展规模、贷款额度和期限是否恰当,并提出初审意见。三是乡级政府审核、银行实地调查。乡级政府相关部门主要查看项目是否符合实际和扶贫规划,并提出审核意见;银行派员实地调研审查,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复核,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四是市扶贫办复查。核准贫困户身份信息。五是银行审定放款。银行审定后,与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签订协议并发放贷款。
5 .扶贫小额信贷贷款必须精准到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调整的剔除户不得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贷款额度不得超过5万元。
四、项目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扶贫小额信贷项目的实施,将极大的改善受益农户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种、养殖业和加工业等产业的发展,可以有效地促进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长期发挥农村经济发展效益和提高群众生活水平质量双重作用。通过扶贫小额信贷项目的实施,达到户均增收约5000元的目标。
(二)社会效益分析
扶贫小额信贷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深层次挖掘资源潜力,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大新的经济增收产业培育进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有利于提高村民素质,增强科技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产业管理水平,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对推进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扶贫效益分析
扶贫小额信贷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改变村小组经济、社会、文化、科技落后的现状,坚定群众脱贫的信心和决心,振奋群众致富的精神,增强村民自我发展能力,使贫困人口素质得到提升,科学技术得到进一步普及推广,生产力进一步增强,生产效益提高,脱贫能力增强。为项目村组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与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明确目标责任,认真做好工作
为了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扶贫到户贷款有专人管,有制度,有目标,有实效。
1.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的宣传发动工作;2.做好各村委会贷款农户推荐名单的审核上报;3.协助各承贷机构做好贷款农户的贷前调查和贷款发放及回收工作;4.做好扶贫到户贷款农户的跟踪调查和检查工作。
各村委会要将2020年需贷款农户名单在2020年3月26日以前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汇总上报市扶贫办,经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局审核后,方可发放贷款。
各村委会要将贷款户名单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接受群众监督。
芒市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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