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镇土地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芒市委办公室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芒市土地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芒办通〔2020〕8号)《芒市土地清理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土地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芒土清办发﹝2020﹞1号)和芒市土地清理整治工作启动会议要求,为切实抓好清理整治有关工作,有效遏制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蔓延势头,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文件精神,对标《芒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整治清零工作实施方案》(芒办发电﹝2020﹞15号)精神和土地清理整治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聚焦当前全镇批而未供闲置土地、非法倒卖、违法占用土地和违规建设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行为高发频发态势,保障城乡建设有序开发,确保全镇重大项目顺利落地。
二、目标任务
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全镇辖区内自主无序搬迁、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地、违规建设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抓典型、树亮点,达到强震慑、促成效的目的,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确实保护和利用好土地资源。用半年的时间对批而未供、已供未动闲置土地进行整治,协助企业办理完成相关手续,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动工建设或依法依规开展闲置土地收回工作,从而达到“遵纪守法、化解存量、严控增量、妥善处理、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目的,为全镇建立依法管理、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土地秩序提供支持。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一抓到底、落实到底、负责到底”的原则。做到认识统一,行动一致,态度坚决,措施强硬,有力推进清理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在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做到目标一致、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全民参与。
(三)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循序渐进”的原则。在区域上,先治理重点部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后治理一般违法违规行为;在治理对象上,先治理党员、干部的违法违规行为,后治理一般群众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治理类型上,先治理私自买卖土地或用来牟取暴利的违法违规行为,后治理自用型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理有据、证据确凿、程序到位、手续齐全、标准统一,及时张榜公布有关情况,让群众看到清理整治全过程。
(四)坚持“边清边治、宽严相济、疏堵结合”的原则。对正在施工建设或准备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依法制止,把苗头控制在萌芽状态;对已形成事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分析研判、分类施策,对积极配合、主动上报、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讲清问题、对社会面影响不大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从宽从轻处理;对等待观望、隐瞒藏匿、超过规定时间拒不说清情况、对社会面影响极大的,要在彻底拆除其违法建筑的同时,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查办,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确有特殊困难的群众,要本着尊重历史、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研究相关保障政策,采取差异化措施多渠道满足群众住房需求。
四、工作机构
成立芒市镇土地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抓好清理整治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方二所旺 镇党委书记
彭帮庆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蔺以兵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杨 磊 镇综治维稳副书记、副镇长
副 组 长:余 翀 镇党委副书记
杨耀辉 镇党委委员、挂职副书记
张洪波 镇党委委员、城郊派出所所长
罗振元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龚锡花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董诗虎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永毕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苏永福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晚岩保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盛英 镇人民政府挂职副镇长
刘 宁 镇副科级领导
方志德 镇副科级领导
成 员:谢岩相 镇党政办主任
安云光 芒市国土所所长
王品亮 镇重大项目办主任
杨丽燕 镇纪委副书记
杨双权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刘玉珍 镇财政所所长
欧阳国军 芒市司法所所长
康玲会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段立定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胡江平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黄兴华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杨新黎 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腾新华 镇林业站站长
董立斌 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李正春 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梁常青 镇新农办主任
段金仓 镇扶贫办副主任
项岩相 大湾村党总支书记
杨强本 大湾村第一书记
乔二所 拉怀村党总支书记
白雪娇 拉怀村第一书记
万林安 松树寨村党总支书记
金安帕旺 松树寨村第一书记
曹六相保 芒核村党总支书记
冯灵芝 芒核村第一书记
黄枝恒 回贤村党总支书记
陈 洁 回贤村第一书记
陈庆昌 中东村党总支书记
鲁 毅 中东村第一书记
邓有松 下东村党总支书记
刘恩龙 下东村第一书记
李永生 象滚塘村党总支书记
丁自楼 河心场村党总支书记
杨 洁 河心场村第一书记
陶继宏 云茂村党总支书记
黄正赛 云茂村第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国土所,办公室主任由杨磊兼任,副主任由晚岩保、安云光、马飞飞担任。主要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上传下达,筹备各类工作推进会议;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各村委会开展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制定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作各级各类有关报表、账、卡、册、单等业务类材料;收集、汇总、上报有关工作进度;研判和处置清理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办公室下设清查整治组、分析研判组、宣传报道组、信访维稳组4个工作组。
(一)清查整治组
组 长:杨 磊 镇综治维稳副书记、副镇长
晚岩保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谢岩相 镇党政办主任
安云光 芒市国土所所长
王品亮 镇重大项目办主任
杨丽燕 镇纪委副书记
杨双权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刘玉珍 镇财政所所长
康玲会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段立定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胡江平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黄兴华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杨新黎 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腾新华 镇林业站站长
董立斌 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李正春 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梁常青 镇新农办主任
段金仓 镇扶贫办副主任
各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第一书记、包组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自主无序搬迁、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地、违规建设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造册登记;清查村组违规签订协议转让集体土地改变用地性质、乱占耕地建房等情况;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置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占地、违规建设等违法行为;清理历年来闲置的土地,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开展闲置土地清理整治工作;协助企业办理完成有关手续,督促企业按时动工或依法收回闲置土地;督促、协调完成历年来批而未征、已供未动剩余土地征收拆迁工作;依法开展征拆行政执法工作;按时上报清理整治工作进度;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分析研判组
组 长:彭帮庆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蔺以兵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张永毕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 磊 镇综治维稳副书记、副镇长
晚岩保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洪波 镇党委委员、城郊派出所所长
谢岩相 镇党政办主任
安云光 芒市国土所所长
李正春 镇村镇村建中心主任
王品亮 镇重大项目办主任
欧阳国军 芒市司法所所长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分析研判和处置清理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解决土地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审核把关重大项目土地征收和附着物补偿表册、处置违法用地有关手续和程序、整治闲置土地有关手续和程序;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报道组
组 长:龚锡花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李清娅 镇党政办副主任
欧安慧 芒市国土所干部
蔡金永 镇重大项目办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宣传普及土地开发利用、土地征收、易地搬迁安置、闲置土地管理、乱占耕地建房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报道土地清理整治工作进展,积极正确引导舆论,营造工作氛围;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信访维稳组
组 长:杨 磊 镇综治维稳副书记、副镇长
张洪波 镇党委委员、城郊派出所所长
成 员:欧阳国军 芒市司法所所长
胡江平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岳会仙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谷 叶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干部
肖爱平 芒市司法所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处理土地清理整治工作中群众来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30日前)。成立土地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通过各种媒介、标语横幅、宣传栏、宣传车、手机短信、宣传资料等平台,开展声势浩大的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活动,做到土地清理整治的意义、目的、任务、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进村入户,主动与群众沟通,宣传政策,消除群众顾虑,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配合参与土地清理整治各项工作,提高群众对土地清理整治的信心,增强群众参与的自觉性,主动协作的积极性。
(二)主动申报阶段(2020年10月31日前)。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村组,开展走访座谈,直接同群众对话,鼓励和支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清理整治,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主动上报非法买卖土地(买卖双方都要申报)、占用耕地建房等违法用地情况。对于在规定时限内主动上报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从轻从宽处理;对于隐瞒、藏匿不报的,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置。
(三)重点排查阶段(2020年12月31日前)。对隐瞒、藏匿不报的群众自主无序搬迁、非法买卖土地、占用耕地建房、违规建设等违法用地情况进行地毯式摸底排查、造册登记。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举报和监督(举报电话0692-2105627,举报箱设在镇政府一楼)。
(四)汇总研判制定处置方案阶段(2021年2月28日前)。将摸底排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分类,上报市指挥部对排查出的违法行为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出台针对性、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土地处置方案。
(五)开展土地处置阶段(2022年5月31日前)。按照土地清理处置方案,组织辖区一切力量,按照土地处置方案依法依规开展土地整治处置工作。
(六)总结阶段(2022年8月31日前)。对两年以来开展的土地清查、土地处置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科学系统的土地管理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挂村领导分头抓好所负责村的清理整治工作,各村委会要充分认识到土地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属地责任,积极配合各工作组,将各项工作明确到具体办理人、办理时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玩忽职守、压案不报、执行不力,导致重大违法案件发生或群体性上访的,镇纪委监委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任务的将如实上报市委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同时,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实施约谈督办,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全面落实。
(三)建立工作机制。在根治源头、强化管理、健全监督上下功夫,抓紧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清理整治的长效管理体制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坚持重心下移,注重条块结合,更好地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切实解决好非法买卖、违法占用和违规建设基层无人管、职能部门又管不下去、管不到位的问题,把整治管理纳入法制化、长效化、规范化轨道。
(四)加强定期报告。从2020年9月7日起实行月报制度,各村委会、工作组每月23日17:30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镇土地清理整治指挥部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土地清理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1.芒市土地清理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分乡分镇指导人员名单
2.买卖土地情况入户调查摸底表(买方)
3.买卖土地情况入户调查摸底表(卖方)
4.芒市(本市内)群众私自购买土地情况摸底调查登记表(1)
5.芒市(本市外)群众私自购买土地情况摸底调查登记表(2—1州内)
6.芒市(本市外)群众私自购买土地情况摸底调
查登记表(2—2州外)
7.芒市(本市内)群众私自购买土地情况摸底调
查登记表(3)
8.芒市(市外)干部私自购买土地情况摸底调查
登记表(4—1州内)
9.芒市(市外)干部私自购买土地情况摸底调查
登记表(4—2州外)
10.芒市私自购买土地情况摸底调查汇总表(5)
11.芒市私自出售土地情况调查摸底登记表(6)
12.芒市私自出售土地情况调查摸底登记表(7)
13.芒市土地清理整治宣传标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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