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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镇党委: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级人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和管理全街道各族干部群众,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镇政府:
(1)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党政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党委、人大、政府、群团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武装部办公室:负责武装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管理、禁毒防艾、信访工作。
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负责新农村建设、移民、异地搬迁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机、农科、畜牧兽医、水管、特色产业、甘蔗工作。
林业站:负责林业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计、扶贫、安监、企业、科委工作。
村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村镇规划、环保、交通工作。
社会保障中心:负责劳动保障、合医工作。
重大项目办公室:负责征地、拆迁等重大项目落实推进工作。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
财政所:负责全镇财政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民宗、残联、计生、侨务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中心: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2%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为实现以上目标,芒市镇将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扶业扶志强保障,在脱贫巩固上再创新佳绩
围绕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深入落实脱贫攻坚各项举措,大力完善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筑牢产业支撑。一是积极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确保“六个精准”落实到位。二是继续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不断健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成果。三是继续实施好危房改造工作,确保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进一步完善双红村、东福村等群众自发搬迁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大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健全搬迁群众增收机制,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五是深入开展健康扶贫、教育帮扶、生态扶贫等工作,认真落实新一批产业帮扶政策措施,巩固提升现有产业发展成果,尽量减少返贫现象。六是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强化扶贫资金监管,稳步推进社会兜底工作。七是坚决完成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其他脱贫工作目标任务,在巩固历年脱贫成果的基础上,2020年力争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
(二)提质提效兴产业,在转型升级上谋求新跨越
“念好山字经、唱好坝子戏、打好生态牌”,逐步健全茶叶、畜牧等五大产业发展规划,切实把区位、交通、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继续加大农业产业技术推广力度,提升农机装配水平,争取实现机插秧面积5000亩以上、机收面积16000亩以上、机耕面积20000亩以上。二是立足自身优势,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深化提升茶叶等优质传统产业,重点推进咖啡、核桃、坚果、桑蚕等特色产业,着力提升冬早蔬菜、畜牧等产业化水平,做强做大冬农产业,依托国际物流园建设,强势推进农业走出去战略。三是依托孔雀谷森林公园二期开发、孔雀湖片区旅游开发,抓住大有可为的发展机遇,做好以“农家乐”为主的民族特色餐饮业。同时整合民族特色村寨、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资金,重点推进芒晃、广母、等相等民族特色村寨打造。四是做好劳务输出,抓好失地农民、搬迁点群众再就业培训,实现河靛、宏云、象和、蔡平等六个集中搬迁点就业培训100%覆盖,确保全镇新增劳动力就业转移3000人次以上。充分利用扶贫、妇联、团委、社保等金融政策,完善创业跟踪指导体系众,营造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氛围。五是依托临空经济产业园建设,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项目服务能力,采取合作开发等形式,推动村集体预留用地开发,不断壮大集体经济。
(三)护山护水强基础,在绿色发展上续写新篇章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并重,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实现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一是积极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突破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瓶颈,积极推进芒市大型灌溉渠规划工作,借助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进一步提升生产条件。二是要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公路网络,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抗灾保通能力,及时推进象滚塘打杏公路、下东正兴至小桃树公路建设。三是深入推进镇、村、组三级河长体系,进一步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渠管理机制,着力推进污染源整治及畜禽禁养区清理工作;加快推进勐板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力争完成径流区194户748人搬迁任务。四是以环东路沿线及拉怀片区为核心全力开展“两违”拆除工作,打造一批发展可持续、经验可复制、成效可示范的美丽乡村。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秸秆禁烧等工作,实现90%以上村寨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五是深入落实媒体问政部署工作,主动站位,推进目傣族古镇、瑙纵歌路(丙门段)棚户区改造项目,逐步完善城市功能,补齐城市短板。
(四)用心用情办实事,在民生改善上交出新答卷
一是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继续落实教育帮扶措施,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有序推进河心场、木康、回贤教学综合楼建设;扎实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力争实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60%以上,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国家规定标准、巩固率97%以上。二是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体系,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工作,开展好农村体育场地调查、申报、建设工作,集中力量推进广母傣族文化旅游村寨建设。三是认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加强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力度,切实提升乡村卫生室医疗器械配备水平,进一步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有效减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人口数。四是加快启动全员人口系统录入工作,积极稳妥实施好以全面两孩为重点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五是深化“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及时开展低保动态调整,认真做好民政救灾救济,有效解决好弱势群体生产生活问题。
(五)严防严守化风险,在安全稳定上展现新作为
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行政、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持续稳固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一是强化法制宣传,深入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法制观念。二是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形势严峻的村组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加强反邪教工作,积极推进平安细胞工程建设。四是深入推行社会网格化、信息化服务管理,进一步完善视频监控卡口建设。五是全面深入开展新一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进一步强化禁毒防艾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无毒村寨”创建活动。六是全面推进依法执政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
(六)共建共享美家园,在征地拆迁上开创新局面
继续抓好重大项目推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等违法用地行为。进一步完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对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任务进行逐层细化,责任到人。加大各部门资源整合力度,有力破解人员缺乏、经费不足等问题,加快土地征收和收储工作进度。积极做好已征地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着力解决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认真落实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土地差价等资金到位情况,转变政府被动征地局面。加大新政策的宣传力度,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项目土地征收问题,确保各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七)真改真变强职能,在政府自身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以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目标,强化机关干部教育和管理。切实加强机关干部政治理论、现代知识的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公仆意识,加强工作纪律。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带领广大干部职工,扑下身子、深入一线、狠抓落实,有效提高民生保障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强化为民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完善为民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政府办公楼建设,确保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到位,最大限度简化办事流程,杜绝“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现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进一步健全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为广大干部职工大胆改革创新撑腰鼓劲,着力打造一支“想干事、会干事、敢干事”的“实干型”队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 42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10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0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71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14.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714.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14.1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14.13万元(本级财力2,714.1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714.1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71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6万元,项目支出78.13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5.33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1.5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万325.58元
4.城乡社区支出88.22万元
5.农林水支出543.6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99.8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636万元,项目支出78.13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1,532.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93.35万元,津贴补贴427.23万元,奖金32.8万元,绩效工资36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25万元,住房公积金99.8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2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44.3万元,其中:办公费274.16万元,差旅费2.5万元,租赁费2.56万元,会议费15.5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26.26万元,福利费2.3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1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9.3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659.35万元,
资本性支出78.1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2.4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68.4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2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资金12.34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2,636万元,比2019年2,823.19万元减少187.19万元,原因为:2020年减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
(二)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78.13万元,比2019年59.13万元增加19万元,原因为:2020年将专项业务费列入基本预算,但2020年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54.13万元,市本级安排保障支出24万元。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2020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9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22万元相比,减少1.1万元,下降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公务接待费减少0.1万元,下降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响应中央号召过紧日子,严格执行芒办发[2019]107号中共芒市委办公室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芒政办发【2019】124号芒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各类文件规定,严禁在本单位报销私人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万元,下降5%;公务用车购置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禁私车公用,实行先报备,后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9.9万元,其中:办公费274.16万元,差旅费2.5万元,租赁费2.56万元,会议费15.5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26.26万元,福利费2.3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1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保障正常公用经费支出,保证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2.精准扶贫以产业化促进农村经济整体发展,通过统筹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工作,切实提高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带动农户增收,帮助农户脱贫致富,清除贫困,改善民生。
3.扎实推进村容村貌工作,塑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美丽宜居的乡村新形象,切实提升群众生活质量。
4.帮助贫困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问题,确保他们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5.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统筹城乡发展,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发展。
6.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完善农村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进一步净化农村社会风气,促进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快速发展,促进我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7.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农民生活,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8.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加快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群众出行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 6-14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填报单位: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单价50万(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 单价100万(含)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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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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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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