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18〕46号)要求,芒市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镇实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宣传委员为副组长、各村、站办所负责人组成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镇宣传委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于党政办公室,配有专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1名。各村、站办所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与办公室联系对接。
(二)履行机构职责,强化主体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制定考核办法,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到位。镇党政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办公室,切实承担着组织推动、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指导规范,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着力强化信息公开管理
全年通过政府信息专栏公开信息69条,根据上级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通过对照检查,对微信公众号、芒市镇信息栏进行自查,未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严格执行。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导致的失、泄密事件,也未造成负面舆情。
二、围绕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将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由镇政府牵头拟定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都及时公开。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镇政府信息专栏网站,对“财政预决算公开”“预决算公开及三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内容包括3项: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信息都予以公开。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权威透明,避免误解误读。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按需参加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充分运用芒市镇信息栏、微信平台、媒体问政等做好市人民政府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管好用好政务新平台。芒市镇现有一个信息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平台。共计公开发布信息170余条,回应平台留言答复10余条。未发生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
2、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提高热线服务水平
未发生转接失败、无人接听的情况。
3、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工作,尽力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截至2018年12月,未收到现场书面、信函、网络、传真或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以制度安排将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内容、标准、方式,注重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全年芒市镇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基本完成芒市镇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目录编制充分体现了“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务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
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实效。
(二)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回应公众关切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拓展服务基层、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等。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三)强化督查考核。由镇党政办、纪委对各村、站办所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日常监督、年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督促纠正,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芒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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