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计划生育家庭成员:
为切实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抗风险的能力及意外保障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安全感,消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德宏州政府制定实施了《德宏州开展计划生育系列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方案》(德政办发〔2010〕201号)。为参加计生保险家庭提供了抵抗意外风险的保护伞,对促进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健康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利国、利家、利民的好事。体现了社会“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
承保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
一、投保条件:出生30天---60周岁(含),身体健康中国公民
二、国寿计生家庭保险缴费标准及保障
方案一(保险期限一年)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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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项目 |
保险保障 |
给付说明 |
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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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 |
30000 |
身故按100%比例赔付 |
30元/人(计生家庭户每户补助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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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身故 |
3000 |
身故按100%比例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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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残疾 |
30000 |
残疾按残疾程度比例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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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津贴 |
14400 |
住院期间每天补贴80元,全年最高给付180天 |
方案二(保险期限一年)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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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项目 |
保险保障 |
给付说明 |
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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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 |
30000 |
身故按100%比例赔付 |
50元/人(计生家庭户每户补助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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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身故 |
3000 |
身故按100%比例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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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残疾 |
30000 |
残疾按残疾程度比例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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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津贴 |
14400 |
住院期间每天补贴80元,全年最高给付18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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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种重大疾病 |
4000 |
重症按100%比例赔付 轻症按25%比例赔付 |
注:上表仅为简介内容,一切权益以计生系列保险条款内容为准(最高投保三份)。
1、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疾病身故,按上表中保险责任获得保障。(疾病身故首次参保的等待期为60天,续保不受此等待期限制)
2、意外伤害残疾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残疾,在30000元以内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确定的伤残程度及其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3、意外住院补贴标准为:住院天数×80元/天,单次住院不超过90天。
注:重大疾病投保条件:出生30天----60周岁(含),身体健康中国公民
重大疾病种类:重度恶性肿瘤、较重急性心肌梗塞、严重脑中风后遗症瘫痪在床、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瘫痪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严重III度烧伤(烧伤面积在20%以上)等共10种。
三、出险索赔须知:
1、发生保险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向中国人寿保险各县(市)公司报案;
2、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及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4、公安部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残疾鉴定书;
5、如被保险人宣告死亡,申请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6、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7、意外事故证明材料及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含相关的诊断依据)、病历、住院及出院证明文件等资料;
8、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四、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七)、被保险人的产前产后检查、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九)、被保险人的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十)、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十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责任免除未尽事宜,请向承保公司咨询,以承保公司相关险种条款的责任免除具体内容为准。
参加计生保险,让全家多份保障,让您和家人更安心更放心。
德宏州计划生育协会
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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