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德宏州老年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的发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2016年4月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32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减少因老年人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德宏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和中国人寿以实际行动为广大老年朋友的健康保驾护航,特推荐参加“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一、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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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赔付标准 |
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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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岁(含)-74岁 |
75岁(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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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津贴80元/天(全年最高180天) |
14400 |
14400 |
(实际住院天数减3天)×80元,单次住院最高90天 |
5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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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自然灾害(因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海啸、台风、洪水等6种自然灾害造成的意外身故) |
50000 |
50000 |
身故按100%比例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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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因素直接造成被保险人身故。如:电击致死、高空坠物致死、交通事故致死、烫伤致死、食物中毒致死、火灾身故、溺水身故等) |
20000 |
2000 |
身故按100%比例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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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残疾(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因素直接造成被保险人身体致残) |
20000 |
2000 |
按伤残程度比例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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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死 |
1000 |
500 |
身故按100%比例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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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仅为简介,一切权益以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二、保障期间
保险期限为一年,自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办理承保手续、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满后可继续投保。
三、投保范围
长期或持有居住证居住在我州60岁(不含)以上的居民可作为被保险人(正在住院、生活不能自理、长期卧床和经医院确诊已患重特大疾病的人群不能参保)。
四、保险责任
(一)、意外伤害身故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照保障方案中对应的意外事故发生原因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二)、意外伤害残疾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残疾,在意外伤害保险残疾保险金额以内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确定的伤残程度及其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按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三)、意外住院补贴金:按照意外伤害(实际住院天数减3天)×80元/天,单次住院不超过90天。
(四)、猝死:按照猝死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死亡。
五、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残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猝死;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6.被保险人参加潜水、滑雪、空中运动、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特技表演、赛马或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7.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或住院治疗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和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1.本条第一款所约定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2.被保险人的洗牙、牙齿美白、正畸、烤瓷牙、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
3.被保险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中国境外的诊疗。
(三)因责任免除中第(一)项(2)至(9)所约定的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猝死保险金的责任。
除上述“责任免除”情形外,未尽事宜以险种条款“责任免除”内容为准。
六、出险索赔须知:
1、发生保险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向中国人寿保险各县(市)公司报案;
2、保险单或投保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及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4、公安部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残疾鉴定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申请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6、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7、意外事故证明、及驾驶证等。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含相关的诊断依据)、病历、住院及出院证明文件等资料;
8、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让老年人多份保障,让您和家人更安心、更放心。
承保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
报案、咨询电话:
德宏州老龄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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