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直各站所、学校,各州市属单位,各村委会,集镇区住户:
当前,由于我镇广大群众对犬只习惯于放养管理,加之特殊的地理环境,境外窜入并滞留于我镇辖区的无主犬、流浪犬众多,发生犬只伤人事件及狂犬病疫情的隐患极大。为切实有效防控狂犬病疫情的发生和危害,加强犬只规范管理,提倡文明养犬,做到群防群治,避免发生犬伤人的公共卫生事件,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犬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现将我镇加强犬只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犬只饲养。辖区内的犬只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严禁放养,避免发生犬只扰民伤人事件。如因犬只放养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责任由犬只主人予以承担。
二、建立养犬台账。摸清犬只底数,并登记造册,集镇区犬只由镇兽医站负责,各村民小组犬只由各村委会负责,犬只主人要主动及时进行登记备案。现有犬只登记造册于7月20日至8月20日完成。
三、严格强制免疫。由镇畜牧兽医站牵头组织开展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注射狂犬病疫苗,做到“一犬一针,应免尽免”,严防出现防疫“死角”。现有犬只强制免疫注射狂犬疫苗工作于7月20日至10月30日完成。
四、强化犬只管控处置。集镇区及周边的无主犬只、流浪犬只,由镇人居办牵头,镇派出所、镇兽医站、卫生院及芒鑫、新寨村民小组等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组成犬只强制管控工作组,采取强制措施统一处置;各村辖区内的无主犬只、流浪犬只,由村委会组织力量采取强制措施统一处置。于7月18日起正式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强制管控处置工作。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宣传《芒海镇文明养犬管理规定》和狂犬病防治知识,使之家喻户晓,同时,本通知通过微信群平台、广播等形式及时传达落实。
芒海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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