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勐焕街道办事处

勐焕街道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告知书

浏览量:886    作者: 日期:2025/7/22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本着对学生、家庭、社会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希望我们共同做好孩子的监管工作、了解孩子的去向,外出时提醒孩子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形成良好的家庭安全教育氛围。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文明、愉快的假期,现将暑假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严防溺水

当前已进入汛期,降雨较为频繁,河道、池塘、渠道、坑槽等低洼地逐渐存在大量积水,学生溺水死亡事故进入高发期。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及节假日、上学放学等离开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配合学校共同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护,及时制止各类不当玩水嬉水行为,严格做到:

1.要时刻教育子女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增强其自身防护意识。

2.对学生上学、放学必经的江河边、湖边、水塘边等危险区域,家长要及时告知街道、社区,要求按照属地责任,设立必要的安全警示牌和防护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告知学校。

3.教育学生不得私自或擅自与同学结伴到河、塘、池、沼、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到江河、池塘边钓鱼、捉鱼等。

4.发现险情或学生私自游泳、戏水,要相互提醒、及时劝阻并向家长、学校报告;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发现溺水立即大声呼喊。

5.家长应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教育学生做到“七不三要”: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不熟悉水性、未掌握施救方法的情况下绝不能擅自下水施救。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盲目施救。

6.放假期间,学生应服从家长监护和管理,不得私自到江、河、塘、池等可能造成危险的地方玩耍。

7.家长要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做到“四个知道”,即知道自己的孩子去哪里、和谁去、去干什么、什么时候回来。

8.家长要以身作则,进行游泳运动时,请带孩子到安全、正规的游泳场所,且必须全程陪同并有效看护。

9.经过危险水域,若看到有孩子在附近玩耍,请停下脚步,告知孩子危险性,劝诫其离开。

10.若无法陪伴孩子时,家长请务必委托并叮嘱其他监护人尽到看护责任;同时,通过电话、语音、视频等方式,教育孩子远离危险水域。

二、交通安全

1.教育孩子外出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同时要特别注意过往车辆,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切记不可在马路上玩耍、嬉笑打闹或突然猛跑横冲直撞过马路。

2.提醒孩子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边走边玩手机或做其他事情;玩滑板、骑平衡车时,应正确佩戴防护用具,且禁止上路行驶。

3.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骑乘电动自行车,都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且注意不得逆行、超员、扶肩并行、攀扶其他车辆。

4.教育孩子认识车辆盲区,并提醒孩子无论是玩耍还是走路都要远离车辆,尤其是远离停车场、小区出入口等车辆来往频繁的位置。

5.教育孩子不乘坐无牌照车辆,不乘坐改装车、拼装车、农用车、三轮车、报废车、载货车、拖拉机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6.教育孩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自觉遵守乘车规范,待车停稳后,有序上下车;上车后坐稳扶好,不能擅自将胳膊、头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

7.私家车出行时,不要让孩子坐副驾驶位,4岁以下儿童须坐儿童安全座椅;天气炎热,家长切勿将孩子独自留在车内。

各位家长,保障学生生命健康安全,是每个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只有家庭幸福,社会才能和谐。在此,特恳请各位家长朋友要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在做好自己子女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监管和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强用电、防火、防骗、地震、雷电、饮食卫生、心理健康、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