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耕地保护、打击和惩治违法占用耕地,近两年国家应该说是高度重视、下足了功夫。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确保辖区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每年组织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开展耕地流出问题整治,一大批耕地流出问题,比如占用耕地建房、在耕地上种树栽树发展林果业、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建设养殖场等问题被强制整改。
可喜的是,近两年耕地保护成效明显,全国耕地数量开始逐步增加,但也存在着耕地质量总体上不高、耕地占用和保护之间矛盾突出等问题。下一步耕地保护工作如何开展?近日,国务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耕地保护有关事项再作强调,特别提出对“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持续整治、露头就打,坚决遏制破坏耕地违法行为。为什么会着重强调这3类问题?下面逐一分析,明白之后就知道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了。
第一类问题:“大棚房”
“大棚房”问题开始是在2018年的时候,一些地方发现有些人以种植大棚为遮掩,在大棚下面建设各类非农设施,用于餐饮、娱乐、观光,甚至住宿办公;还有就是一些超标准建设种植大棚的“看护房”,因为当时没有标准限制,有的就把“看护房”建成了几十平米、上百平米,甚至建成了两层小楼,装修成小别墅,打着卖别墅送菜园的名义对外出售。因为如此操作能够有效逃避卫片执法,造成这类问题在全国十分普遍,大量耕地被占用、破坏,引起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
2018年8月开始,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在全国部署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因专项整治之后个别地方的反弹回潮,又在2021年开展了专项整治“回头看”,之后便进入了常态化整治阶段。
“大棚房”问题之所以受到重视,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隐蔽性强,逃避卫片执法;二是暗藏腐败,很有可能存在基层执法人员弄虚作假、有意隐瞒问题。
“大棚房”包括三类,大家一定要注意判别,千万不能触碰。
第一类: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业设施,擅自改变设施农业用地性质和备案用途,用于非农业经营。主要包括:“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经营性住宅以及餐饮、住宿、娱乐、会议等设施。
第二类: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主要包括:住宅、餐饮、娱乐、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业设施。
第三类: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以及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主要包括: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非农业经营性开发的,农业大棚看护房超过两层(含两层)的,农业大棚看护房占地面积超过整改标准的。
挖湖造景又被称作毁田造景、挖田造湖,指的是一些地方毁坏良田挖湖引水,制造人为景观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借河流湖泊湿地整治机会,扩大水域面积,形成人工湖景;一种是直接在地上挖湖造景,引水入湖形成人工景观。关于挖湖造景问题,早已列入了国家的严禁之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中,把挖湖造景专门列为一条严禁内容:“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不准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
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之所以受到重视,在各类文件会议中被列为严禁之列,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有的挖湖造景一宗就破坏占用耕地上千亩;二是反映官员不正确政绩观问题,好大喜功,形象工程,不从实际出发盲目建设。
一段时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十分突出。有的是一些农民为改善居住条件,未经批准在自家承包地上建房建院;有的是一些企业或个人以流转方式取得农民土地,未经批准建设厂房;有的是一些房产开发商巧立名目占用农民耕地,建房对外出售;还有农村公共管理和服务类的房屋,也是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建设的,等等。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频发,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觉得“我占一点,不碍大局”;二是土地执法不严格,执法监管不到位,甚至一些地方政府担心妨碍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对土地违法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三是政策法律不完善,农民建设住宅、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用地审批政策不明确、工作不到位。
2020年7月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从遏制新增、整改存量两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提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且既查事又查人;对存量问题,要摸清情况、查清底数,从实际出发,分步整治、分类处置。所谓分类处置,一类是补办完善用地手续,使用地合法化,主要是针对符合规划、“一户一宅”等情况;另一类就是要拆除了,主要是针对多建多占、对外出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情况。
乱占耕地建房之所以专门加以强调、列为下一步的整治重点,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点多量大,虽然说个体建设用地不多,但你占我也占,如不加以控制,将会有大量耕地被占用;二是专项整治以后,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形成常态,防止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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