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受案范围;申请人及其家庭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免于经济状况核查或不受经济条件限制的除外);有证据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渠道:1.可以到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法律援助窗口申请;2.线上拨打12348热线,在接线律师的协助下申请;3.通过微信小程序“云南掌上12348在线申请”;
4.通过登录“12348云南法网(云南法律服务网)”或“云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5.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自助在线申请。)
受理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法律援助机构(县级以上)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或者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材料或者作出说明的,视为辙回申请。)
审查
(法律援助机构(县级以上)应当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申请材料、申请事项、申请人条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
承办
(1.法律援助机构(县级以上)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2.法律援助机构(县级以上)决定不给予法律援助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所需材料:1、法律援助申请表、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代为申请的还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3.可以证明申请人经济状况的相关材料(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承诺书或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核查授权书)、4.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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