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80岁高龄补助
(一)申请条件
按照《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从2009年起,对全省年满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长寿补助。
(二)享受补助人员及标准
本市户口,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符合申请高龄津贴。
(三)津贴标准
每人每月50元,每年合计6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每人每年合计3600元。享受人员死亡的,上报市级民政部门,次月取消享受待遇。
(四)所需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信用社账号。
(五)办理程序
上述材料准备好后,请本人先到居住社区提交申请材料,由社区填写《芒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或长寿补助审批表》,报勐焕街道审核后上报芒市民政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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