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文明交通是一个地区的形象名片,是文明标志,也是个人文明素养的体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作为文明交通的践行者、传播者和推动者,理应破除特权思维,带头遵规守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守护生命财产安全,树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良好形象,共同弘扬文明交通新时尚,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为此,我们联合倡议:
一、遵守法规,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驾乘汽车时系好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戴好安全头盔;车辆行经斑马线时主动减速,遇行人主动停车礼让,按道行驶、按线通行,不闯红灯、不车窗抛物;行人过街走斑马线,不横穿马路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不踩踏绿化带:按规定停车,不挤占非机动车道、盲道、消防通道;相互礼让,让出一分文明、让出一分安全,让出一分和谐。
二、率先垂范,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拒绝驾乘无牌机动车;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礼让守序,发挥模范作用,争做革除交通陋习的示范者、争当文明交通的排头兵,从自身做起,影响带动身边人,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积极参与,做文明交通的传播者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提倡选择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方式出行,多步行,多骑自行车,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关注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主动维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主动向亲朋好友进行文明交通理念的宣传普及,争当文明交通的宣传员。
对违反交通法规和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经查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并向社会曝光:对查获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律由纪检监察机关“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严肃追责问责。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我们倡议,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充分认识到以交通文明引领城市文明的重要意义,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切实在践行文明交通中走在前、作表率,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让我们的城市更美丽、人民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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