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勐焕街道办事处

中共勐焕街道工委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1227    作者: 日期:2022/10/1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9日至4月18日,市委第一、二、四巡察组对勐焕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5月18日,市委第一、二、四巡察组向勐焕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推进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党工委会议未全面推行‘第一议题’制度,形成学习常态化长效化。2020至2021年召开39次党工委会议,有31次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整改进展情况

4月份开始,街道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目前,党工委已组织学习5次。

,农贸市场未严格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受到停业整顿,未通知相关社区参加。二是加强网格员的业务培训,加大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力度,要求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农(二)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2020至2021年,党工委会议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精神”的整改进展情况

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党工委会议常态化学习议题。2022年6月9日下午,勐焕街道党工委书记文自哨在党工委第18次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关于“疫情防控物资存放不规范,未做到离墙离地摆放”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重新调整规范摆放疫情防控物资。

(四)关于“对疫情防控政策宣传不够有力,丰华路郗家饭馆违规办宴席,红星农贸市场、兴昌农贸市场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受到停业整顿”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排查力度。2021年12月30日,经城北社区排查发现郗家饭馆擅自承接喜宴,第一时间向勐焕街道汇报情况,同时向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锦华派出所民警、勐焕街道、城北社区相关人员立即到郗家饭馆向该餐饮经营户及喜宴举办村民户强调当前疫情防控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立刻停止一切婚宴准备,并当场对该餐饮企业进行处罚;红星农贸市场、兴昌农贸市场由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贸市场严格执行“三个严禁”相关规定,出入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有差距。对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宣传氛围不够浓厚,辖区内回族服务站丙午寺、芒罕佛寺无民族团结宣传栏,管理人员未上墙公示,开展宗教活动时,未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宣讲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在回族服务站、丙午寺、芒喊寺制作宣传展板,对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宣传,管理人员已上墙公示,把《民法典时代的宗教法治》《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习近平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芒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应知应会知识》对教职人员进行讲解并要求及时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同时在开展宗教活动时对信教群众进行宣讲。

(六)关于“贯彻落实芒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不及时,截至巡察组进驻时,党工委会议未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的整改进展情况

6月18日,街道党工委召开第十九次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并要求各社区、各部门抓好学习贯彻。

(七)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不够。2019至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112个,但未按要求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符合条件的老旧改造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对暂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或选举业委会条件的小区,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组建由社区“两委”成员、业主代表等参加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委会”),暂时履行业委会工作职责。2022年9月底前,街道住宅小区业委会或物委会100%覆盖,并形成管理运行长效机制。二是对于新成立的业委会或物委会党员比例不低于50%,已经成立的业委会或物委会要逐步提高党员比例、确保达到要求。

(八)关于“法帕教师小区雨季道路积水问题,小区居民多次反映,至今未得到解决”的整改进展情况

法帕教师小区道路排水系统属于市政项目工程,目前项目由市住建局正在施工中。

(九)关于“州政府小区、美丽春天小区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居民出行安全”的整改进展情况

2022年6月30日组织团结社区和城北社区到州政府小区、美丽春天小区整顿车辆乱停乱放情况,并在小区群上加强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相关要求。

(十)关于“对宠物管理的宣传缺乏有效手段,宠物外出不拴绳、随意排泄粪便等现象较为普遍”的整改进展情况

以创文工作为契机,把对宠物管理宣传纳入创文工作,持续加大对宠物管理的宣传力度。

(十一)关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短板。执行殡葬改革政策不到位,2021年辖区内有14名居民死亡火化后未进入公墓安葬”的整改进展情况

2022年4月已整改1户,其余13户动员工作中。经核实,13户中有10户死亡时间为2020年1月--2021年3月。这期间芒市中心公益性公墓还未建成投入使用,(芒市中心公益性公墓对外运营公告时间为2021年4月9日)。这10户只能安葬原购买的集体林地。2022年7月13日,勐焕街道分管领导及民政工作人员到芒市民政局汇报违规安葬情况,请上级部门给予指导及帮助。现经街道及社区反复的动员宣传,此13户家属表示,因万安公墓和芒市中心公益性公墓购买价格较高,亲属暂时没有经济能力购买,待家庭经济稍宽裕和好转时会考虑购买公墓,按政策安葬。

(十二)关于“对毒品整治工作宣传不到位,东北里、新村等6个社区2021年被市禁毒办列为《禁毒重点整治社区》”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对毒品重点整治工作的宣传。依托“6·26”国际禁毒日在整个勐焕街道辖区开展了宣传;社区每周不定时对辖区内开展禁毒宣传。

(十三)关于“2021年集中修订完善居民公约时程序不规范,未经居民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内容不完善,未将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当前重点工作纳入公约”的整改进展情况

组织29个社区针对社区自治章程和《社区居民公约》《社区居民小组公约》整改工作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各社区召开两委会议,广泛征求意见,最后召开居民代表大会集中讨论通过。截至7月10日,29个社区已完成自治章程和《社区居民公约》《社区居民小组公约》集中修订整改工作。

(十四)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19年、2021年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将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二是规范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不再把创文、党史学习教育等内容算作意识形态的研究内容,每年专题研究中心组学习选题计划和社区意识形态考评结果等内容,2022年上半年已完成中心组学习选题计划的专题研究1次。

(十五)关于“2021年意识形态专题研判不深入,将‘宣传队伍综合水平不强、工作方式不够创新’等客观性问题作为意识形态问题来分析研判”的整改进展情况

深化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组织领导班子、二级站办所负责人和社区书记,结合各站办所工作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深度分析研判各领域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2022年6月已完成2022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

(十六)关于“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班子成员及站办所负责人对意识形态四种责任知晓率不高,认为抓意识形态只是宣传委员的工作”的整改进展情况

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责任,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力度,注重干部学习教育,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党内重要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运用,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十七)关于“宣传载体建设不规范。党工委对创文公益广告栏缺乏监管,部分宣传栏投放商业广告占比超过30%”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对创文公益广告宣传栏的日常巡查监管,对街道制作的宣传栏进行自查和整改,对不整改的宣传栏上报综合执法局处理。

(十八)关于“街道、社区党组织对团组织的领导作用未凸显。2019至2021年党工委会议未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学习内容,对团组织建设工作未进行过专题研究”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党建带团建。定期在党工委会、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要求各社区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十九)关于“城西社区党总支2020年工作计划中,仅用 ‘以党建为中心、带动社区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对团总支工作进行部署”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审核把关。要求党总支每年年初必须把团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党建议事日程,进行专门部署和安排。二是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要树立抓党建必须抓团建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领导。党组织负责人要加强对团的重要工作的指导,参加团的重要会议。

(二十)关于“2020年团总支工作计划未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指导思想,体现时代性政治性”的整改进展情况

高度重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已按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论党的青年工作》。

(二十一)关于“基层团组织工作流于形式。2019年丙门社区第一、二、三团支部未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支委会及支部大会签到表均为同一人所签”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督促丙门社区加强“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学习,严格执行大会签到制度。

二、“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不够有力方面

(一)关于“党工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2021年9月街道党工委书记调整后,未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2020至2021年未按要求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街道纪委重点学习《芒市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用《派驻监督工作提示函》做好工作指导。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纪委办成员分工职责,确保每一块工作责任到人。2022年5月18日已行文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严格按照街道纪委年初制定的全年工作计划,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议,上半年已于5月21日召开,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计划在8月下旬召开。

(二)关于“落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不细不实。班子成员以安排业务工作代替‘谁分管谁谈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街道党工委第十五次会议上再次组织学习《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重申谈话要求和谈话原则,“谁分管谁谈话”要坚持“三必谈”和“四谈”原则为导向,一对一、面对面,对分管联系部门和挂钩社区的党组织负责人开展常规性谈话,严禁谈话针对性不强,敷衍走过场。二是每季度月初,由街道纪委书记在领导班子群针对本季度谈话内容和重点作出工作提示,建议领导班子根据谈话原则和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开展谈话。三是严格把关谈话质量,在收集班子成员的谈话记录时严格审核把关,一旦发现“以安排业务工作代替”“谁分管谁谈话”的情况一律发回本人要求重新谈。四是加强和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在沟通中逐步交流“一岗双责”的必要性和谈话原则。让谈话方向更明确,更有效率。

(三)关于“‘谁分管谁谈话’谈话记录不规范,2021年3月街道联系丙门社区的领导对社区工作人员的集体谈话记录,无谈话对象表态及签字确认”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街道组织社区召开第二期纪检业务培训会,强调“谁分管谁谈话”每季度由社区挂钩领导与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进行廉政谈话;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对社区“两委”班子进行常规性谈心谈话,被谈话人要表态发言及签字确认。二是2022年度丙门社区共开展两季度“谁分管谁谈话”,均按照相关要求规范记录。

(四)关于“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严谨。行政班子会代替党工委会研究决策大额资金支出,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第5次领导班子会上决策的其中4个议题涉及5万元以上资金使用”的整改进展情况

修改完善了《党工委议事规则》《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决策内容及范围。

(五)关于“宣传文化中心采购的移动升降舞台5万元,未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就给予列支”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根据《勐焕街道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凡属研究大额度资金(5万以上)使用的事项要严格执行集体决策,严禁出现先使用后报批的情况。二是宣传文化中心采购的移动升降舞台5万元,支出资金为勐焕街道人大代表杨燕在2020年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届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勐焕街道活动舞台配置的建议,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安排5万元人大代表专项资金用于该活动舞台购置,专款专用。当时5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时未按照《勐焕街道集体决策议事规则》规定执行,未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就给予列支,在今后的工作中,财政所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及街道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报账单据及附件,将之后的报账中杜绝出现此类情况。

(六)关于“对芒市大河PPP项目5名征地人员的聘用未经党工委会议研究”的整改进展情况

组织办公室干部认真学习《勐焕街道集体决策议事规则》,要求各项工作加强向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尤其是凡属研究大额度资金(5万以上)使用的事项一律上会研究讨论,对审议通过的议题要及时填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登记表,并上报街道纪委签批意见,严禁出现先使用后报批的情况。

(七)关于“研究社区5万元以上办公设备采购问题,有的由党工委会议决策,有的由行政班子会议决策”的整改进展情况

修改完善了《党工委议事规则》《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决策内容及范围。

(八)关于“换届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勐焕街道将严格把关,做好资格联审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两推一选”,任职责任审查和组织考察等各项工作,确保程序严谨、操作规范、过程透明、结果有效,真正实现“零差错”。二是按照省、州、市方案要求,对照“十严禁”“八不准”“十四不宜”,及时会同辖区派出所、司法、综治、计生、城市管理、民政等部门对基层组织干部候选人初步人选开展任职资格联审(初审)工作,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市级联审资格小组进行复审。三是整合职能,做好规划,建立完善的线索发现体系。在巡察反馈问题后,街道纪委高度重视问题线索的收集工作。街道纪委探索建立由各社区居监委主任定期收集公安、司法、综治、戒毒等部门的“两委”成员及辖区党员的违纪违法动态信息,由街道纪委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的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四是规定居监委主任在每季度的“廉政谈话”中要求所有“两委”成员必须真实上报近期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的动态,表态时做好近期思想动态的自检自查。

(九)关于“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纪委书记聚焦监督职能职责不够,在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同时仍分管妇联、机要、保密等工作”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根据上级“三转”要求,聚焦街道中心任务,结合实际、认真梳理,理清主责主业,解决各种发散有余,聚焦不足的问题,克服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收缩战线,不该管的坚决不管,可管可不管的工作交给主责部门,该管的主责主业抓到位。在2022年7月最新分工里,已经将保密、机要两项工作按照职责交给党政综合办。二是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履行好监督职责。要从注重过程参与转向更加注重对人员的监督,从注重管理能力提升转向更加注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三是主动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变化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认真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所肩负责任和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重点,主动做好工作。

(十)关于“监督执纪力度不够。纪委履行监督基本职责,强化纪律执行,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仍存有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作风上严于律己,坚持问题导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事业观。主动深入各社区、项目实施现场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做到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二是制定工作计划。根据2022年度芒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要求,结合勐焕街道实际,聚焦主责主业,明确工作任务,细化目标责任,于1月4日研究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工作计划重点将疫情防控、创文、防灾减灾、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等街道中心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计划,进一步加大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监督在重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跟进,有监督计划、监督保障工作执行,事后“回头看”监督。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29个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开展纪检业务培训。力争通过培训为居务监督委主任工作理清边界、划定重点、指明方向,不断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关于“对居民小组集体资金执行‘村财乡管’制度监督不到位,目前还有3个居民小组集体资金未纳入到经济发展办公室进行管理”的整改进展情况

对湖畔社区城东小区、建国社区邮电小区、三棵树社区食品厂小区3个居民小组依据《中共芒市委办公室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芒办发〔2018〕32号文件精神,告知三个社区、居民小组需要代管的相关情况。截至7月19日,湖畔社区城东小区于2022年7月11日已把集体资金8273元存入专户,报账员由组长担任;邮电小区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每年收取的物管费,用于邮电小区物业管理,不属于集体资金代管;食品厂小区因产权归属问题,还未核实清楚,下一步将请社区配合弄清楚产权问题,并组织村民大会讨论移交问题,预计12月底完成整改。

(十二)关于“对违法党员处理不及时”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管发展党员入口。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群众公认等作为推选入党积极分子的导向,实行党组织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拓宽推荐渠道,征求纪检、信访、综治等部门的意见,提高准入门槛的“高度”,真正做到“优中选优”。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利用“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对社区党务工作者进行发展党员专题培训,对发展党员程序详细讲解,明确不符合发展条件的一律不能发展,全面杜绝“带病入党”“突击入党”“人情入党”等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从源头上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三是严格发展程序。按照基层党组织自查,职能部门筛查,党建办抽查的方式,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和新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梯次式”的“把脉问诊”,对党员发展人选不优、程序不严、档案不齐的,及时叫停、及时规范、及时整改。同时进一步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对违规发展党员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四是深入开展集中排查清理。积极会同综治办、禁毒办、党建办、司法所及辖区派出所深入开展集中排查清理,重点排查受过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因涉及“黄赌毒”等案件受过行政处罚的党员。通过排查,及时发现应当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而没有进行处分、处理的情况,确保排查全面、不留欠账。五是充分利用好司法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的办案成果,对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和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员给予及时立案处理,使其受到应有的纪律追究,毫不含糊。

(十三)关于“党员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党工委对党员监督管理还存在差距,2019至2021年有14名党员因涉毒、酒驾受到党纪处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充分利用“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街道党校、“云岭先锋”夜校等载体,构建示范培训与普遍轮训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课堂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不断提升党员思想政治素养。二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将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主题党日”活动质量,督促党员在严格的党内组织生活中提高党性修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无正当理由且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加强教育、严肃处理。三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规范党组织关系转接管理;坚持把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巩固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成果,稳妥有序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纯洁党员队伍。四是加强日常培训教育,拓展警示教育形式,抓实社区党员受处分的“回访”,积极做好“以案促改、以案示警”,强化对社区党员的廉政教育,强化其纪法意识。五是通过每季度居务监督委主任会议建立大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综合运用巡察反馈问题清单,经常性的了解各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情况,做好社区政治生态、社区党员及居(小组)两级基层干部的队伍作风初步评估。六是定期查阅案件台账,严查细纠违纪违法苗头性强、倾向性的问题。举一反三,分析研判各社区重点人员和受处分人员的后续思想动态。做好风险隐患点的排查和备案。七是与综治办、禁毒办、党建办、司法所及辖区派出所等负责人开展常态性沟通,听取他们对清廉建设难点问题的意见建议,校准监督发力方向。提高发现问题和线索的能力和触角。八是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坚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十四)关于“存在违规用餐。报账人员通过虚增用餐人数,规避用餐超标的风险,锦华社区报销误餐费出现酒水和饮料”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社区报账员业务培训,着重学习《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芒市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芒政办发〔2018〕118号),强调伙食补助费每日不能超过70元,严格参照文件执行误餐标准。二是勐焕街道办事处超标费用9792.3元,已于2022年4月13日退回到纪委指定账户;社区涉及超标餐费共9434元,已全部退回。

(十五)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对文件的审核不严谨,2020年7月16日锦华社区党总支申请成立第五、六、七党支部,街道党工委批复日期是2020年5月16日”的整改进展情况

党建办及时对请示文件与配套的党工委批复文件进行自检自查“回头看”工作,认真排查是否存在批复时间有误、文件不规范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归档。

(十六)关于“2021年,党工委及党工委办公室文件有30份未经主要负责人签批就制发”的整改进展情况

2022年1月起,街道综合办下发文件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签批制度,没有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批,一律不予戴党工委、办事处红头。

(十七)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新购资产未列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社区接受捐赠的资产未到财政所办理入账手续,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5-6月对29个社区开展资产清查,经过盘点,共清通用设备141件,家具6件。二是8月10日,街道党工委第二十四次会议已同意将29个社区盘盈资产共计559459元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并已入账。

(十八)关于“报销原始凭证附件不全。建国社区2020年3月报销中老年打歌健身团演出服装费2.5万元,未附相关成员领取服装登记表;社区报销附件不齐全,报销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未附收货人签字确认送货单据”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每年定期对社区报账员开展业务培训。围绕《关于印发芒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芒政办发〔2019〕124号)和《勐焕街道财务制度管理办法》(勐办发〔2019〕39号)重点学习经费报销的原始单据内容,要求财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二是要求建国社区补齐当时领取服装登记表,并附上情况说明。

(十九)关于“存在白条抵库情况。2019年4月,经济发展办公室支付城北社区房租费时,无正式税务发票”的整改进展情况

2022年6月6日收款方已重新开具正式发票,补齐相关手续。下一步将加强相关单据的审核,杜绝此类现象出现。

(二十)关于“存在违规借款情况。2019年以来,共有11名干部因开展相关工作向经济发展办借款70余万元,部分借款报账后未及时归还,有的借款长达2年,存在占用公款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

2022年1月30日已将70余万元借款全部归还经济发展办,今后将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请示,做到提前预警,防范再出现类似问题。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推进基层党建存有薄弱环节方面

(一)关于“民主集中制意识淡薄。党工委会议、领导班子会议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未做到逐一表态发言,2020至2021年39次党工委会议有22次、7次领导班子会议有5次存在参会人员表态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逐一进行表态发言,主要领导实行末位表态制,从2022年起严格执行。

(二)关于“领导干部未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2020年1月7日,机关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8名班子成员5名未参加;2021年8月6日,机关支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8名班子成员4名未参加”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党员领导班子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认真开展双重组织生活会。二是加强督促和指导。党员领导班子下沉到所联系挂钩社区的党组织开展督促和指导,社区党总支要指派“两委”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参加下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关于“‘三会一课’未按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部分党支部未召开支委会26次,3个党支部未讲授党课”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要求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把手”职责,党工委把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及评选先进的主要内容。二是强化监督。党建办充分发挥“智慧党建”系统功能,强化数据分析及预警提醒机制,定期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坚持一月一通报,限期整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云岭先锋录入情况纳入社区党组织年底党建工作考核。

(四)关于“主题党日未按规定开展。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所属部分党支部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80次”的整改进展情况

要求各党支部将主题党日活动信息及时录入“云岭先锋”网上党支部平台,强化预警提醒机制,党建办每月对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进行通报,对未开展的或开展滞后的党支部及时提醒录入信息,确保每月主题党日信息上报率100%。

(五)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规范。2019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2020年机关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党工委均未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通过业务工作培训,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评议党员程序及内容的培训,进一步增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到程序规范、执行到位。三是抓好善后收尾工作。民主评议党员结束时,及时规范整理评议资料,认真审核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党工委对审核通过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及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关于“党支部换届工作不规范。机关支部换届未按要求进行呈报审批,2020年3月25日支部将换届请示报经党工委批复同意后,于3月27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城北社区第二党支部在选举中由候选人担任监计票人,第三支部计票结果报告单内容填写不全,无监票人、计票人签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监督指导。在党组织换届期间,从街道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换届指导组,下沉党支部全程指导,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专门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全面加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就换届工作程序、应注意的关键环节等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将换届资料下发到基层党组织,确保选举工作各环节落细落实,做到规范化科学化。三是加强排查督促。换届结束后,查阅各党组织的换届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巡察整改不到位情况方面

(一)关于“党工委‘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执行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党工委委员再次学习《勐焕街道集体决策议事规则》,根据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纪律,要求“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决策前必须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对党工委会议研究作出的决定,及时给予公开公示,确保“三重一大”决策落实见效。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工委会议,有专门的党工委会会议记录本,专门指定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和撰写会议纪要。三是提交议题的部门要及时填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登记表,并由街道纪委签批意见。四是纪委办建立三重一大监督台账,对三重一大的审批、内容及归档进行监督,避免备案漏填,错填,进一步规范管理。截至2022年7月14日,共建立了“三重一大”责任档案35件。

(二)关于“‘谁分管谁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街道党工委第十五次会议上再次组织学习《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重申谈话要求和谈话原则,“谁分管谁谈话”要坚持“三必谈”和“四谈”原则为导向,一对一、面对面,对分管联系部门和挂钩社区的党组织负责人开展常规性谈话,严禁谈话针对性不强,敷衍走过场。二是每季度月初,由纪委书记在领导班子群针对本季度谈话内容和重点作出工作提示,建议领导班子根据谈话原则和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开展谈话。三是严格把关谈话质量,在收集班子成员的谈话记录时严格审核把关,一旦发现“以安排业务工作代替”“谁分管谁谈话”的情况一律发回本人要求重新谈。四是加强和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在沟通中逐步交流“一岗双责”的必要性和谈话原则。让谈话方向更明确,更有效率。

(三)关于“工作餐的报备报销程序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组织社区书记和报账员开展业务培训,围绕《关于印发芒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芒政办发〔2019〕124号)和《勐焕街道财务制度管理办法》(勐办发〔2019〕39号),重点学习经费报销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报账要求规范误餐费报备程序,今后对报账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一律不给报销。

(四)关于“存在虚列支出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社区书记和报账员开展业务培训,围绕《关于印发芒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芒政办发〔2019〕124号)和《勐焕街道财务制度管理办法》(勐办发〔2019〕39号),重点学习经费报销程序。二是严格审核报账单据,对报账手续不完整、不规范,内容不实的一律不给报销。

(五)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2年5-6月对29个社区开展资产清查,经过盘点,共盘盈通用设备141件,家具6件。二是8月10日,街道党工委第二十四次会议已同意将29个社区盘盈资产共计559459元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并已入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92-3027657;电子邮箱:mhjd3027657@163.com

中共勐焕街道工委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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