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
是一座城市的不懈追求
承载着全体市民的共同期盼
需要每一位居民为之努力
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建文明城,我们义不容辞!
文明芒市人人爱 有你参与更精彩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职人员应如何做?
日常工作做到依法行政、廉洁高效,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打造行业服务品牌,树立行业形象;日常生活注重文明言行,做好文明表率,用实际行动感染、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广大市民应如何做?
要知晓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要参与改造环境、移风易俗的实践,形成健康、科学、文明的行为和生活方式;要主动参与到所在单位和社区开展的争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的创建活动中去;要发扬主人翁意识,自觉做到文明用语、文明交往、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就餐、文明上网、文明观赛、文明消费等。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场经营者应如何做?
经营活动要做到以德经营、诚信立业、文明经商、不卖假货,不做有损形象和个人诚信的事;经营性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不出售过期、变质、劣质食品,不制假售假,不窝藏销售走私物品;书店及出版物销售网点不销售政府主管部门明文禁止的出版物;不违章搭建;不乱张贴,不占道经营,卫生状况良好。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农村居民如何做?
人人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确保环境整洁、有序,做到无垃圾乱倒,无杂物乱堆,无污水乱泼,无禽畜乱放,河流、沟渠、水塘清澈,无恶臭。深入开展移风易俗,革除天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炫富攀比、铺张浪费、随礼泛滥等不良习俗,培育文明乡风,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外来建设者如何做?
请以芒市人的身份,融入到创建活动中去,以芒市为家,自觉接受法律、科技、卫生、文明教育,增强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共树文明新风。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未成年人如何做?
在家中为长辈尽孝心;在学校为同学送关心;在社会为他人献爱心。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不乱穿马路、闯红灯;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等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无污言秽语、嬉闹现象。熟练使用“您好”、“谢谢”、“对不起”等文明礼貌用语,仪容仪表整洁得体;友善对待外来人员,热情为陌生人指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阔时路19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3027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