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人符合纳入城市特困供养。
一、所需材料
1.户口簿复印件1份(户口簿第一页及申请人本页)。
2.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和信用社账号复印在一张A4纸上;如需用监护人账号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监护人身份证和信用社账号复印件各1份)。
3.本人信用社账号复印件1份。
4.离异者提供离婚证复印件1份;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1份(第一页及第二页);患重病者提供病情证明1份(原件、复印件均可)。
5.申请人照片2张(彩色小1寸)。
二、办理程序
群众线上申请、核对平台、区县受理、社区及街道共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确认、街道初审、公示确认、审核意见、审核确认。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阔时路19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3027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