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勐焕街道办事处

城市低保认定条件及所需材料

浏览量:5239    作者: 日期:2022/8/26

一、认定条件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非云南省户籍或云南省不同县(市、区)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低保标准(根据德宏州民政局[2022]27号文件,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00元/人.月),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并长期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员。

3.单人户施保:是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的1.5倍。重病人员是指省级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部门规定的重特大疾病人员;重残人员是指持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

二、申请城市低保所需材料

1.申请:申请人家庭人口、住址、年龄,性别,民族,家庭成员就业、就学,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单人单户的,成年人说明婚姻状况、未成年人说明监护人情况

2.“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承诺书”、“申请入户调查表”

3.家庭成员所有银行账号近半年的流水证明;

4.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第一页及全部申请人

5.身份证复印件:全部申请人

6.信用社账号复印件:申请户主提供

7.离婚证复印件:离异者提供

8.残疾证:残疾人提供,复印残疾证第一页和第二页

9.病情证明:患重病者提供

三、办理程序

受理流程为:群众线上申请、核对平台、区县受理、社区及街道共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确认、街道初审、公示确认、审核意见、审核确认。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