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从2009年起,对全省年满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长寿补助。
一、享受补助人员及标准:本市户口(含退休人员),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本年度新增老人需提供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2.信用社存折(卡)复印件
3.填报《芒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或长寿补助审批表》(附件1)
三、津贴标准:80——99周岁,每人每月50元,每年合计6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每人每年合计3600元。享受人员死亡的,社区及时上报街道社会事务办,街道上报市民政局,次月取消享受待遇。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阔时路19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3027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