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勐戛镇人民政府

关于用人单位按期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提醒

浏览量:1430    作者: 日期:2026/5/11

关于用人单位按期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提醒

尊敬的用人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全市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防范逾期缴费法律风险,现就用人单位(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以单位方式参保的缴费人)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时间及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申报缴费时间

申报缴纳期限固定为每月1日-20日,节假日不顺延;申报完成后,于当月20日前完成缴费,请各用人单位合理安排申报缴费时间,逾期缴费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报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可通过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或者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进行申报,两种途径均可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官方门户网站(https://yunnan.chinatax.gov.cn/)找到。若以上申报途径申报出现问题,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具体咨询,或到办税服务厅申报。

注意事项

(一)及时办理人员增减员、信息变更等业务,确保参保人员信息准确、防止错缴、漏缴、断缴。

(二)如实申报缴费基数,确保申报的缴费基数符合政策规定,不得瞒报、少报、漏报。

社保缴费无小事,按时申报,足额缴费,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举措,请各用人单位高度重视,规范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各项事宜。若在申报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昭通市税务局税费服务咨询电话,感谢您的配合!

昭通市税务局税费服务咨询电话:0870-3062366。



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