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广大人民群众: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勐戛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芒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芒办发〔2020〕2号)和《芒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芒政告〔2020〕1号)文件要求,经勐戛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镇范围内一律禁止大型活动、聚会、群体性宴请、街天赶集等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暂停街天赶集。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勐戛、勐稳、勐旺、三角岩4个集市上街赶集活动,恢复赶集日另行通知。
二、取消所有聚集活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全镇范围内政府和民间组织的一切文化体育、旅游节庆、集会、商品展销等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暂停所有KTV、宾馆饭店(含民宿、客栈)、烧烤摊等集体聚餐活动;严禁一切民间自办的红白喜事等群体性宴席和聚会;全镇范围内所有景区景点一律暂停开放,所有寺庙、宗教场所一律禁止开展集会活动。
三、保持清洁卫生。全镇所有群众要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公共活动场所、村内村外、户内户外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注意个人卫生,勤用流动的水、肥皂、洗手液等洗手;正确佩戴口罩,避免随意丢弃;咳嗽或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弯曲手肘掩盖口鼻。
四、减少感染风险。呼吁全镇所有群众不去已经发生疫情的城市,减少或不与疫情发生城市尤其是疫情重点区域城市(湖北武汉、北京、广东等)返回人员的接触;不接触和食用野生动物,尽量降低感染、传播疫情的风险;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结队出行、走亲访友等活动。请全镇广大群众互相监督,发现来自湖北武汉等疫区人员的,及时向所属村委会反映,并服从勐戛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的指挥和安排,群防群控、严防死守,配合做好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五、及时就医治疗。出现发热要及时就医,特别是从疫情城市返回人员或是与疫情城市返回人员接触后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要及早佩戴口罩到勐戛镇中心卫生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与禽类和野生动物接触史、类似病例接触史等。勐戛镇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请广大群众不要扎堆就诊、远距离就诊,不自行治疗。
六、严禁信谣传谣。全镇广大群众应积极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权威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制造和传播谣言造成社会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
以上通告事项,请全镇所有群众和团体高度重视,如有不听劝告、擅自违反的个人和团体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无理取闹和扰乱医疗机构、疾病防控机构等单位工作秩序的,由有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全镇各族干部群众、游客朋友理解支持,恭祝大家新春快乐、健康吉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由勐戛镇人民政府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勐戛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6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勐戛镇人民政府 邮编:678400 电话:0692-3067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