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根据《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德宏州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和“新家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卫计发〔2018〕214号),芒市被确定为创建幸福家庭试点市和家庭发展工作示范市。按照《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标准(试行)》及《家庭发展工作的重点示范县评估标准(试行)》要求,结合勐戛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内容
(一)总体目标
突出“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主题,围绕“促进家庭文明,守护家庭健康,帮扶家庭致富,引领家庭奉献”等任务,加强宣传倡导,健全完善有利于家庭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完善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具体目标
1.家庭成员保健意识明显增强,自我保健能力明显改善,健康素养明显提升。
2.有婴幼儿家庭的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明显提高。
3.有老年人的家庭在老年健康管理、健康促进和日常保健、照护等方面的能力明显提高。
4.尊老爱幼、男女平等等家庭美德得到弘扬,家庭关系更加和谐,社区环境得到优化。
(三)量化指标
1.建立覆盖全镇居民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
2.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体系完善,本地区全员人口数据库的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数据库主要数据项的准确率达到90%以上,依托信息网络开展家庭服务。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或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3.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完善,群众应享受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资金兑现率达到100%。
4.婴幼儿家庭的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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