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全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暨命案防控工作,不断摸清全镇风险家庭底数,全面掌握命案发生的不稳定因素,根据市委关于家庭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评估对象
全镇常住人口。
(二)评估程序
按照“村民小组初定、村委会审定、镇政府确定”进行风险家庭及风险等级评估。
(三)评估标准
根据家庭安全风险因素确定以下十项风险评估标准:
1.有无邻里纠纷;
2.有无家庭矛盾;
3.有无吸毒人员;
4.易肇事肇祸精神病障碍患者;
5.有无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人员;
6.有无涉邪教人员;
7.有无暴力倾向人员;
8.有无酗酒滋事人员;
9.有无扬言报复社会人员;
10.有无缠访闹访人员。
(四)评估要求
1.低风险家庭。根据镇级风险评估确定后,有一项风险因素的,原则上确定为低风险家庭;低风险家庭必须有小组领导(本组党员、小组干部或包组干部)挂包联系。
2.风险家庭。根据镇级风险评估确定后,有二项风险因素的,原则上确定为风险家庭;风险家庭必须有村级领导(总支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监督委主任、大学生村官)、小组领导挂包联系。
3.高风险家庭。根据镇级风险评估确定后,有三项以上风险因素的,原则上确定为高风险家庭,但家庭中只要有涉邪教人员、暴力倾向人员、酗酒滋事人员和扬言报复社会人员四种风险因素中一种的即可确定为高风险家庭;高风险家庭必须有镇级领导、村级领导、小组领导挂包联系。
凡是确定为低风险、风险、高风险的家庭,根据风险因素必须有对应的联系民警、司法干部和医生等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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