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0日至4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5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扛牢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扛牢扛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2次党组会议和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牵头研究巡察整改方案,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根据分工带领各股室研究整改措施,扎实推动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87条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情况一览表,明确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机制落实到位。
(三)坚持从严从实,确保取得实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多次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先后召开多次协调会议推进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整改事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努力、标本兼治的整改事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二、集中整改问题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3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30个,正在整改9个。整改期间,新建完善制度21项,清退违规资金0.33万元。
(一)关于巡察反馈上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巡察反馈整改不到位的典型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明确专人负责借款追讨工作,已依法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赵某、晏某、董某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偿还借款和利息。二是调整充实后备干部人才库,建立人员储备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目前,已有3名年轻同志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并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还未收到被告人赵某、晏某归还的本金和利息,董某案件被驳回起诉;二是新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还未满6个月。
(2)针对整改不彻底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已完成外业成果数据验收,并于7月24日提交至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入库,但市自然资源局在入库比对时,发现部分数据与林改数据有重叠的情况,现由市自然资源局正在组织核实。
未完成整改原因:市自然资源局正在核实调整。
(3)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推进不力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积极主动作为,化解山林土地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勐戛镇大新寨村大新寨村小组与三台山乡勐丹村冷水沟村小组山林界线纠纷1件。二是深入乡镇摸排纠纷件数和梳理调处件数,掌握全市山林草原纠纷数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会专题听取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情况汇报1次,深入分析问题短板,明确目标思路,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2.关于巡察反馈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一把手”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局党组和单位“一把手”重大政治任务,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二是“一把手”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研究巡察整改、清廉云南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6次,紧盯上一轮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带领班子成员开展复盘总结,确保整改事项有落实、有结果。牵头制定整改落实措施80余项、听取汇报2次,带领研究推动指导建立整改台账,做到整改落实不松劲、不减压。
(2)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的监督力度,已完成上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牵头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整改工作。二是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对重点问题先后召开多次碰头协调会议推进,认真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三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对分管股室的督促指导力度,针对廉政风险防控点、防控措施等进行专题研究,完成分管股室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听取完成各分管股室上半年开展工作情况6次。
(3)关于巡察反馈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将市林草局巡察整改情况纳入纪检组日常监督重点,每月跟踪整改进度。二是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督促和推动整改,相关线索按程序开展排查核实。三是6月至8月每月到市林草局听取汇报和个别谈话的方式掌握整改动态。
(二)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不到位,推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巡察反馈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理论武装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建立《芒市林业和草原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芒市林业和草原局“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市委“五个示范市”建设等内容,结合林草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聚焦中央、省、州对林草工作的部署及要求,先后组织召开“十五五重点项目谋划”、林长年度任务清单、森林防火通道汛期安全等会议,深入分析研判、谋划林草重点工作。
(2)针对安全发展理念树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主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带头开展研讨交流,深化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学习理解。二是组织开展了林草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森林火灾、病虫害、外来物种入侵、毁林开垦”等风险要素,划分风险等级与重点区域,建立有效防控措施。三是加大生物安全、生态安全涉林草宣传教育力度,利用“生物多样性日、世界地球日、世界动物日”等宣传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通过多样化活动提升公众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打折扣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组织各股室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自检自查,办公室汇总建立工作台账。上半年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班子成员围绕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分析研判,并进行现场交流研讨,提出工作意见建议8条。二是高度重视涉林草领域网络舆情,研究制定《芒市林业和草原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认真组织网评员开展网评工作,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预见、早处置。
(4)针对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调整充实芒市林业和草原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保密工作1次,并将保密工作纳入干部职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二是对各股室开展信息系统和设备保密管理自检自查,补齐非涉密设备标识60台、配备存储介质载体13个。三是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完善保密工作制度12份。采取线上推送、集中观看、案例通报等方式,常态开展保密警示教育,不断增强保密责任感。
2.关于巡察反馈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推动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严格对照年度任务,抓好经济林产业、苗木产业、营造林项目落实,强化资源培育和高效利用。二是组织开展林草产值统计培训,截至2025年10月全市林草总产值预计9.2亿元,预计2025年完成林草总产值12.54亿元。三是争取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37万元,在江东乡花拉厂村实施草果良种良法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面积210亩,累计完成草果示范基地建设1200亩,全部完成芒市草果产业扩面提质行动方案下达的示范基地建设任务。四是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优势,指导发动群众开展澳洲坚果提质增效面积4.2万亩。五是通过探索绿色有机林下种植模式,加快石斛产业转型升级,德宏南斛公司在芒市镇发展林下仿野生石斛种植2700亩,目前该基地已获有机转换认证证书,让芒市“中国石斛之乡”金字招牌越擦越亮。
(2)针对履行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强化对《芒市护林员管理办法》《芒市护林员考核办法》的结果运用,重点围绕护林员管护水平、厘清片区职责等内容,组织业务骨干对全市11个乡镇1005名护林员开展全覆盖履职能力培训,提升基层护林员综合素质能力。二是加大对林草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知识,不断提高群众对林草保护的法律意识。三是组织水利局、芒市公路局、市林草局项目专班、监理、审计单位召开增发国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养护保通等工作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复保养和道路塌方、淤泥的清理,确保安全畅通,切实做好水土保持整改及审计结算等工作,截至目前,五个标段已购买并播撒草籽、喜树籽、西南桦树籽等2910公斤。四是全力推进违法案件及涉嫌违法图斑整改工作,2023年、2024年达到的刑事案件已全部移交市公安局;2024年93个涉嫌违法图斑的查处整改工作已完成。
(3)针对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积极与芒市镇、风平镇、市水利局对接,加快推进搬迁区域植被恢复工作,确保搬迁一块,恢复一块,尽快完成勐板河水库水源地保护综合治理扫尾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芒市林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好“林长+森林警长”“林长+检察长”和“一长两员”作用,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协同市公安局联合办理涉野生动物案件2起,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组织人员现场研究江东乡“16—4号图斑”违法案件处置、整改工作,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围绕市级林长制年度目标,从国土绿化、资源保护、森林草原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进行优化,并按要求报送市考评办。
未完成整改原因:经与芒市镇、风平镇、市水利局对接,由于群众抵触较大,目前正在开展涉及搬迁群众的思想工作,待群众搬迁完成后,我局将及时组织复垦。
(4)针对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国家林草湿荒普查结果已批复,结合林草湿荒普查数据,正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林地与耕地重叠地块开展全面系统梳理工作,待梳理工作及方案完善后,将按法定程序专题上报市人民政府,提请市政府对重叠地块的属性进行研究认定,为后续规范地块管理、保障林草资源保护与农业生产有序开展提供依据。
未完成整改原因:林草湿荒普查结果已批复,正在开展林地、耕地重叠地块核查工作。
(5)针对统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制定《芒市2025年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农场社区的防治范围、职责和目标要求。二是下拨乡镇、街道、农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由乡镇、街道、农场社区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统筹,在辖区内组织开展薇甘菊、红火蚁等有害生物防治。同时,积极向州林草局申请防治药物支持。三是聘请第三方维修10个虫情测报灯设备,16个远程监测设备在实际操作中发挥作用不明显,经研究决定不再维修。
(6)针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白羊山森林防火通道在2024年村民自行维护后,目前正常可通行,其余5条森林防火通道正在组织项目负责人现场核实道路情况。目前雨季已结束,将结合每条路的损毁情况制定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修复。二是加强巡查巡护,联合乡镇做好森林防火通道雨季、防火期的日常巡护工作。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因前期降雨较多,道路维护工作受到影响,目前已开始组织对森林防火通道开展维护核实处置;二是市级财政困难,难以筹措防火通道维护资金,工作推进滞后。
3.关于巡察反馈落实国有林监督管理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履行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于2025年3月26日报请市人民政府成立国有林摸底调查工作专班,编制《芒市国有林摸底调查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国有林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重点调查国有林居民点使用国有林情况、国有林租赁或承包经营情况,无租赁或承包合同协议侵占国有林地情况等,现地核实勾绘界线图,明确各类经营管理界线,并收集相关资料归档。二是结合历史资料、卫星影像和实地调查,厘清国有林与集体林权属界线,对国有林进行矢量化落地上图,建立“一张图”数据库。已完成三台山国有林片区、帕喊山国有林片区、翁角国有林片区、南毕毕国有林片区、遮放崃龙山片区、团坡片区的调查。目前正在开展芒市镇片区、西山片区的调查工作。
未完成整改原因:由于历史成因复杂,涉及群众面广,国有林片区面积大,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针对国有资源存在流失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于2025年3月26日报请市人民政府成立国有林摸底调查工作专班,重点调查国有林居民点使用国有林情况、国有林租赁或承包经营情况,无租赁或承包合同协议侵占国有林地情况等,逐步建立完善资料台账。二是针对28宗未履行租赁合同的情况,其中,2025年7月28日与承租人何某已终止原承包合同;芒市镇落水坑小组欠2018—2025年承包费已缴清。
未完成整改原因:目前已完成所有宗地的摸底调查,部分合同事项还在协商中,由于涉及到承租人的利益,整改推进缓慢。
(3)针对巡护管护工作虚化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国有林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完成2023年、2024年达到刑事案件的行刑衔接工作,涉林涉刑案件已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二是通过组织业务骨干对全市11个乡镇1005名护林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护林员法律法规、巡护技能、应急处理能力,提升护林员巡林护林履职能力。三是梳理形成《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国有林机构设置工作情况》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国有林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同时,加强档案管理,不断规范和完善国有林管理台账。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正在逐步建立和规范国有林管理台账;二是正在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争取申请机构编制。
4.关于巡察反馈巡林护林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护林员前哨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强化对《芒市护林员管理办法》《芒市护林员考核办法》的运用,对考核结果达到办法规定解除聘用条件的,按程序进行解聘。二是压实乡镇对护林员的管理责任,加强对护林员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组织对全市11个乡镇1005名护林员全覆盖培训,加强护林员法律法规意识,帮助提升巡护技能,增强及时制止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的履职能力。
(2)针对护林员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督促芒海镇、中山乡严格按照《芒市护林员管理办法》《芒市护林员考核办法》执行好护林员月考核制度。二是对2021至2024年3个月以上考核不合格的护林员,按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规定进行了解聘处理。
(3)针对培训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结合辖区森林资源管护实际,编制生态护林员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时间、对象,精心组织谋划培训工作。二是2025年7月8日—16日,先后选派10余名业务骨干对全市11个乡镇1005名护林员开展培训,采取现场讲授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重点围绕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应急处置、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开展系统培训。
(三)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两个责任”虚化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巡察反馈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为年度工作要点,召开林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三是调整充实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
(2)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及时调整充实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和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突出谈话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点评指出存在问题,安排部署整改方向。三是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谈话”要求,“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12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24人次。
(3)针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依托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主题党日等载体,大力开展作风纪律、理想信念警示教育17场次,通过案例通报、实地教育等形式,筑牢红线底线思维。二是公开公示日常考情、绩效考核、职称评聘等情况,以设置监督电话、征求意见箱等方式,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把监督延伸到“8小时以外”。三是修订完善考勤管理制度,随机开展纪律作风督查检查,建立请销假台账统计,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坚持树立严的基调、营造严的氛围。
2.关于巡察反馈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认真开展现场调研,6月以来实地走访菲氏叶猴保护区、新建防火通道两处,并与山林土地纠纷调处办公室人员、资源股人员进行了座谈。二是认真审核林草局报送的2025年度廉政风险台账,并对风险点排查提出相关要求。三是6月以来学习了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针对开展“嵌入式”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6月以来坚持做好对市林草局的日常监督。二是6月以来,除了少数时间与纪委监委重要会议冲突的党组会议以外,均能列席市林草局党组会议开展会议监督。
3.关于巡察反馈风险防控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建立《芒市绿化造林、乡村绿化种苗采购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种苗采购使用的程序、方式。二是强化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市关于采购、招标等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苗木采购,落实好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及局党组关于苗木使用的审核审批程序。三是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针对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定期对非税收入管理开展自检自查,对后续产生的非税收入,严格按规定及时上缴。
(3)针对涉案物品保管处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涉案物品规范化保管,建立完善罚没物品保管及处置制度。二是建立涉案物品保管室1间,购置标准物品保存箱1个,完善涉案物品出入库登记。三是涉案物品已移交单位保管,同时,开展提醒教育,举一反三。
(4)针对闲置无使用价值资产处置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严格按照《芒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定,对单位现有车辆资产开展盘查清理,按照程序上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车辆资产进行了报废核销,及时更新管理台账。
(5)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落实公务用车派出制度,保障范围内使用公车,明确专人负责规范车辆使用和登记管理,实行一天一车一派,杜绝公车私用和超公务用车保障范围外使用公车,防止脱管现象发生。
(四)关于巡察反馈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弱项,抓党建带队伍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巡察反馈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党组书记切实扛起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今年以来共召开4次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加强党建责任传导,全面压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组织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重点围绕生态保护修复、森林草原资源监管等业务,制定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党建工作计划。同时,严格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党建工作部署,牵头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力求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提升党建工作实效。
2.关于巡察反馈党建引领示范效益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补选1名班子成员担任护林党支部书记,带头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召开支委座谈会,安排部署“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工作,机关、营林、护林3个党支部已完成党支部品牌创建并向党总支备案。党总支依托“建设秀美山川争当生态卫士”党建品牌,组织开展“党建引领数智赋能·共建生态智慧林草”“共探基层治理新路径”“我为发展献一策”等主题鲜明活动10余场次,有效推动机关党建与林草业务贯通融合。
3.关于巡察反馈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压实党支部书记责任。党支部书记带头端正态度,利用主题党日和党员大会,组织重温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党员干部对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的正确认识。二是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4场次,传达上级党组织要求,教育引导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严肃认真查找梳理批评与自我批评意见,为扎实开展好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做足准备。
未完成整改原因:待上级党组织做出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安排部署后,党支部将严格按照要求,严肃认真组织开展。
(五)关于巡察反馈立行立改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巡察期间,巡察组向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移交关于办公室面积分别超标,向4名非工会会员发放慰问品,未按时收取22名工会会员会费,3份慰问品的领物名册与发票数量不一致的立行立改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
三、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全局上下全力落实巡视整改任务,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阶段,局党组将以钉钉子精神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扛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一体贯通,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能够一贯到底、落地见效。
(二)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措施常态长效。继续严把“责任关”,坚持当下改、长久改、彻底改,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紧盯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放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取得明显成效的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多措并举,确保按照时序进度有力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常抓不懈,抓好长效制度措施落实工作。对执行上级纪律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用好整改成果,推动全市林草事业更上新台阶。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三绿”并举、“四库”联动,聚焦制约芒市林业事业发展的突出瓶颈问题,在抓好今年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谋划林草“十五五”工作,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统筹推进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等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造林绿化等重点任务,真正把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过程转化为加快改革创新、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开展的过程,推动全市林草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92—2121520。
(本文内容有删减)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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