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林业和草原局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801    作者: 日期: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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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管理监督。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申报、推广、林木种苗检验、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10.指导芒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参与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指导实施防护标准,负责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负责排查全市各级各类山林纠纷实有情况,掌握山林纠纷动态;调处全市各级各类山林纠纷矛盾化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改革发展与科学技术股、山林草原纠纷调处股,本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含本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104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4人(离休0人,退休104人)。年末无学生人数。年末无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林业和草原管理监督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和林业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开展并监督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全民义务植树、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4.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和各级公益林。负责草原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和草原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拟订标准和规定,管理监督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6.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7.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林业和草原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8.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的申报、审核及监测。

9.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10.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申报、推广、林木种苗检验、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指导芒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参与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指导实施防护标准,负责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

11.组织或配合指导国有(集体)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负责排查全市各级各类山林纠纷实有情况,掌握山林纠纷动态;调处全市各级各类山林纠纷矛盾化解。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公开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且未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8226060.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801436.91元,占总收入的97.91%;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1424623.51元,占总收入的2.0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640967.38元,增长1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216343.87元,增长12.11%;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424623.51元,增长100%

总收入增加主要原因财政拨款行政运行经费、生态保护、森林管护、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项目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8021017.64元。其中:基本支出12314069.06,占总支出的18.1%;项目支出55706948.58,占总支出的8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357415.6元,增长1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90817.86元,下降20.06%;项目支出增加1144823.46元,增长25.87%;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总支出增加主要原因财政拨款行政运行经费、生态保护、森林管护、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项目拨款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14069.0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07358.6元,占基本支出的93.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6710.46元,占基本支出的6.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林业和草原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706948.58,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1、公用经费-特定项目支出7251010.79元,主要用于科技项目、古树名木维护、安全隐患修枝、坝基修缮维护工程等相关特定项目工作;

2、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支出15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相关工作支出;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支出145100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松材线虫防治)相关工作;

4、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支出1552667.99元,主要用于防火通道建设、森林火灾保险等各项森林防火相关工作支出;

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3118868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相关工作支出;

6、森林资源管护站支出550000元,主要用于黑河老坡森林资源管护站项目相关工作支出;

7、生态护林员补助支出9345125元,主要用于生自然生态保护支出相关工作;

8、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支出20346369元,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支出相关工作;

9、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支出3247807.8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支出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801436.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1%。与上年相比增加7159235.27元,增长12%,完成年初预算的245.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完成年初预算的1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减少

2.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49259.9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完成年初预算的68.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就业补助、抚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6430.99,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24507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生态保护、森林管护、停伐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增加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7992777.9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4%,完成年初预算的211.7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机构、森林资源培育、技术推广与转化、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执法与监督、产业化管理、贷款贴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退耕还林还草、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808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7700元,决算为1858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7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1831元,下降53.2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8000元,决算为18516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62%,完成年初预算的47.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0元,决算为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38%,完成年初预算的7.2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5986.86元,下降3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0元,增长34.6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0元,增长34.6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7700,支出决算为1858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7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5806.86元,下降36.2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8000,决算为185169,完成年初预算的47.72%;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0,决算为700,完成年初预算的7.2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开展,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5986.86元,下降3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0元,增长34.6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0元,增长34.6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开展,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造林、森林防灭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规划调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6530.46元,比上年减少440451.28元,下降35.32%,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芒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28990001.99元,其中,流动资产55903310.59元,固定资产1347907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0429866.85元,无形资产3239903.05元(净值),其他资产35937844.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86501.61,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35168.72。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017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492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97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9个,评价金额68021017.64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9个,良0个,中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3400101111

[附件: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16094105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