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林业和草原局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4175    作者: 日期:202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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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管理监督。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申报、推广、林木种苗检验、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10.指导芒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参与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指导实施防护标准,负责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负责排查全市各级各类山林纠纷实有情况,掌握山林纠纷动态;调处全市各级各类山林纠纷矛盾化解。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共设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改革发展与科学技术股,山林草原纠纷调处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林业和草原管理监督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和林业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开展并监督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全民义务植树、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和各级公益林。负责草原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和草原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拟订标准和规定,管理监督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林业和草原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的申报、审核及监测。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生态扶贫有关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申报、推广、林木种苗检验、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指导芒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参与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指导实施防护标准,负责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组织或配合指导国有(集体)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负责排查全市各级各类山林纠纷实有情况,掌握山林纠纷动态;调处全市各级各类山林纠纷矛盾化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54人。在职实有10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8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89.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89.3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

与上年2532.09万元对比增加657.3万元,增长25.96%,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异地恢复造林补助经费、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专项经费。二是其他收入(自有资金)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89.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89.3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89.39万元(本级财力2889.3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2508.14元对比增加381.25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事业人员工资调标及事业人员绩效奖励预算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3189.3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89.3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731.39万元,与上年1350.14万元对比增加381.25万元,增长28.24%,主要原因业人员工资调标及事业人员绩效奖励预算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1158万元,与上年1158万元持平,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6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1.8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

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2.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20805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4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

20808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1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20899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失业及工伤保险。

2101101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0.4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2101199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2130201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415.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2130204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1034.7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2130206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与转化36.7万元,主要用于科技项目经费支出。

2130211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动植物保护10万元,主要用于古树名木保护、维护经费。

2130234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62.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2130299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876.7万元,主要用于异地恢复造林补助经费、森林防火通道专项经费等支出。

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91.5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731.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82.35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2.05万元;基本工资458.88万元;绩效工资438.63万元;奖金38.23万元;津贴补贴226.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0.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0.47万元;住房公积金91.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0.19万元,包括:办公费16.2万元;差旅费36.6万元;电费5万元;福利费24.9万元;工会经费15.2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会议费1万元;劳务费10.1万元;培训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水费3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邮电费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85万元,包括:退休费26.74万元;生活补助7.11万元。资本性支出25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25万元。

项目支出115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33万元,包括:办公费6万元;差旅费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劳务费86.6万元;培训费64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49.9万元;邮电费10万元;专用材料费2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1.7万元,包括:个人农业生产补贴471.7万元。资本性支出353.3万元,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5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303.3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预算26.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万元,较上101万元减少60万元,下降59.4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上年0万元持平,无变化,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与上年1万元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20次,预计接待2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万元,较上年100减少60万元,下降6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60万元减少6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与上年持平,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申报项目33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32个,涉及金额115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1个,涉及金额300万元。2023年,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3个涉及金额528.6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三三制防火工作经费项目:财政资金安排3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保护森林资源,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物资的准备到位,确保了我市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森林防火工作经费项目:财政资金安排126.6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保护森林资源,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物资的准备到位,确保了我市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异地恢复造林补助经费项目:财政资金安排372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保护森林资源深入推进生物多样性。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5.19万元,与上年245.41万元对比减少30.22万元,下降12.31%,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度公用经费人均标准降低分别用于办公费支出16.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万元,差旅费支出36.6万元,电费支出5万元,福利费支出2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劳务费支出1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0.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水费支出3万元,维修(护)费支出10万元,邮电费支出10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芒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0421.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04.60万元,固定资产2209.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728.67万元,无形资产411.14万元,其他资产567.0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8.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2023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森林草原防火经费

2.立项依据:立项依据:按照《云南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三.三”专项经费的通知》文件精神,芒森指请字(20124号。

3.项目实施单位:芒市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根据我市2009年二类森林资源调查成果,芒市现有林业用地306万亩,按每亩0.1元标准配套森林防火经费。

5.项目实施内容: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将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6.资金安排情况:每年配套森林防火预算经费3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用于森林防火宣传品采购,无人机火场监测员培训等。

8.项目实施成效:防火经费的投入,确保我市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任务正常开展。完成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森林火灾防控预期成效:1)年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6.5/10万公顷以下;(2)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

第二部分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无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无新增资产配置、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无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预算12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3400100111

 [附件: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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