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林业和草原局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浏览量:4842    作者: 日期:2022/11/18

2022年以来,芒市林业和草原局适时开展林区治安专项整治行动,遏制和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破坏古树名木、非法采挖交易国家重点野生植物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林区平安稳定。

一是保持高压态势,打击涉林草违法犯罪行为。2022年,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26件,查处违法行为人12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1.58万元,期间未发生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及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清风行动”等联合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出动执法车次121次,出动执法人员 434人次,督促检查场所67处,查办野生动物案件6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6人,收缴野生动物制品123件(亚洲象象皮23块、豪猪刺100根),0.94公斤,收缴野生动物活体30只(白唇树蜥),死体1条(眼镜蛇部分),收缴罚金2.23万元;稳步推进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有效化解保护与公众利益矛盾问题,2022年在苤菜坝平河黑河老坡中山黄家寨等黑熊活动频繁林区设立野生动物保护警示牌23块,截至1031,全市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84件,核定理赔金额13.89万元,已全部赔付到位。深入推进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古树名木资源进行巡护巡查,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开展专项巡查2次,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巡查1次,出动35/次,制作警示牌500余块,拟定管护责任书430份,巡护责任书280份,发布林长制督查信息1份,开展专项宣传1次,发送宣传信息3000余条,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古树名木人人有责”“破坏古树名木资源将受到法律严惩”的良好氛围。

二是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2022年以来芒市全力推动自然保护地的申报工作,第一块自然保护地1005.23公顷“芒市孔雀谷省级森林公园”已正式列入国家自然保护地体系;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瑞丽江大盈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目前“两江”整合优化成果于2022830经州、市人民政府确认后上报省级,省级审查通过已上报国家,待国家审批;正视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对2022913-28日对国家林草局移交云南涉及芒市片区瑞丽江-大盈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63个问题点位,逐一现场核查,目前在依法查处和整改中;加强自然保护地行政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2022年先后对辖区范围内的12.8万亩的自然保护地和两江风景名胜区进行2次行政检查及26人次的日常监督管理。同时,加强5364.30公顷湿地的监测保护与宣传。

三是持续深化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执法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培训1期,80人次,参加全省林业行政执法培训180人次;录入执法人员信息98人,发送宣传信38个内容11万条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9.6万余份;查处、审查、报审、存档林草行政处罚案件108件;制作行政许可类办事指南1610份,公示林草职权职责执法职权 244 项,办理行政许可12556件,在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录入信息1.13万条次;截至1024,共办理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报件52件,占用林地面积106.43公顷,上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392.84万元,减免缴206.11万元;年度接待山林纠纷来访群众12/次,25人,纠纷调处结案7件,全市累计共排查林权纠纷149件,涉及纠纷总面积3万余亩,州际纠纷9件、集体与国有林纠纷9件、乡以上林权纠纷50件,乡内纠纷99件,有效预防和减少林权纠纷的发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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