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林业和草原局

内设股室职责

浏览量:5835    作者: 日期:2022/8/24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安全、日常外事、保密、信访、督查、档案、老干、政务、党务、财务公开工作。研究提出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建议。建立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相关生态补偿资金兑付。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管理监督中央、省级、州级、市级林业和草原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监督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林业和草原合作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行业会计核算和规费。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负责统计信息工作、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直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21520

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承担起草和修改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提出国土绿化、生态建设、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提出林业和草原法制建设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承担“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承办其他有关法律事务。负责林业系统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涉及行政审批的信息公开等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承担市级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宣传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0692-3027131
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承担森林、湿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协助起草国土绿化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承担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牧)还林还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有关工作。协助起草荒漠化防治、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有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石漠化、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古树名木的调查保护工作。参与编制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规划,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防治等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示范、推广、林木种苗检验。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芒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692-3027131
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部门批准后监督执行。承担林地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天然林、公益林保护有关工作。承担森林、草原、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负责草原保护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参与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负责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
联系电话:0692-3027136,0692-3027137.
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调查保护工作。提出云南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人工繁育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督管理。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工作。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承担芒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管理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有关工作。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692-3027140
改革发展与科学技术股: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草原等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的申报、审核及监测。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技术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负责林业和草原宣传、教育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12236
山林草原纠纷调处股:负责组织排查全市山林草原纠纷状况,掌握山林草原纠纷动态;负责收集山林草原纠纷相关资料;负责做好群众山林草原纠纷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答复工作;负责组织和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山林草原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联系电话:0692-212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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